近期,国家文物局印发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包含古代碑刻、摩崖石刻等文物共计1658通(方)(以下简称“通”)。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国家文物局近期印发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名录》出台的背景。
答:《名录》所称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是指在各种石材上雕刻铭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古代物质遗存。我国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是独特的历史文化载体。古代碑刻石刻文物集书法、绘画、雕刻等多种艺术形式于一身,记录了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天文、地理、风物等多维度、丰富的历史信息。古代碑刻石刻文物包括碑、碣、墓志、摩崖、造像、刻经等主要类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工作。1961年,国务院将西安碑林、义慈惠石柱、嘉祥武氏墓群石刻、褒斜道石门及其摩崖石刻、爨龙颜碑、爨宝子碑、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等古代碑刻石刻文物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专门以碑刻石刻类文物为保护对象的共136处,近千件(套)馆藏碑刻石刻可移动文物被评定为一级文物。大量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附属文物,如曲阜孔庙及孔府的两千余通两汉至明清碑刻,龙门石窟的“龙门二十品”造像题记,大昭寺寺前的唐蕃会盟碑等。
国家文物局在第一至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以及长城、黄河、长江、石窟寺文物资源专项调查中,均将古代碑刻石刻文物纳入调查范围;陆续出台《拓印古代石刻的暂行规定》《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发布《石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档案记录规范》《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设立“砖石质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指导各地实施了一批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本体保护、展示陈列、环境整治、监测预警以及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域内古代碑刻石刻文物调查、研究、保护与展示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工作进展。
近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夯实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基础,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古代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排和名录建立工作。考虑到巨大的资源数量,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采取分批次公布的方式,国家文物局此次公布的《名录》,以刻成年代在1911年以前的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作为遴选对象,遴选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或其附属文物,二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管的代表性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三是国有博物馆收藏的馆藏一级文物。
问:国家文物局为出台《名录》开展了大量工作,请介绍一下《名录》的组织实施、遴选过程和主要标准情况。
答:《名录》建立工作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机构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负责初选推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作为《名录》建立工作的专业支撑单位。遴选原则是以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所具有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为主要遴选依据,兼顾古代碑刻石刻文物在类型、内容、形制上的代表性和稀缺性,以及文物本体保存现状。
遴选标准主要包括6个方面,其一是碑刻石刻文物的撰文者、书丹者为著名书法家或代表性历史人物,见于史料记载并具有广泛影响;其二是碑刻石刻文物的文字内容作为重要史料,具有历史、艺术史等方面的重要研究价值;其三是碑刻石刻文物的形制、纹饰雕刻等具有典型特征,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其四是碑刻石刻文物在民族融合、疆域变迁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证据价值;其五是碑刻石刻文物具有突出的地理标识作用;其六是碑刻石刻文物字体反映古代文字演变发展,或具有重要的版本研究价值。
按照国家文物局的工作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上报古代名碑名刻文物推荐项目近5600通。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组建工作专班,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国家文物局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充分听取了考古、历史、文物、古文字、古文献、书法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文博机构的意见,反复讨论修订,经局党组审定,正式印发《名录》。
问:《名录》收录的文物数量大、内容丰富,请介绍一下《名录》的基本情况。
答:此次《名录》包含的1658通古代碑刻、摩崖石刻等,刻成年代从战国至清,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323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221家。此次入选《名录》的各历史时期名碑名刻情况如下:
先秦时期,碑刻石刻多是利用天然石块或山岩刻成的,通常不对石块或山岩进行加工,或仅进行简单打制、找平。《名录》收录了先秦石刻11通,其中刻成年代最早的是战国石鼓。
秦、西汉时期,碑刻石刻在种类、内容、形式上有所丰富,但留存至今的碑刻石刻文物较少。《名录》收录了二世琅琊刻石等秦代碑刻石刻3通,居巢刘君墓顶镇石题字、西汉五凤刻石、西汉麃孝禹碑等西汉碑刻石刻17通。
东汉时期,碑刻石刻大量出现,碑刻石刻类型、形制逐渐清晰,主要类型有碑、碣、摩崖、石阙、石经,分布范围较广。《名录》收录了杨叔恭残碑、东汉永兴乙瑛碑、熹平石经、东汉中平二年曹全碑等125通。
魏晋南北朝时期,刻经类碑刻石刻大量出现,新出现墓志等类型,分布范围更加广泛。《名录》收录了曹真残碑刻石、好太王碑、爨宝子碑、义慈惠石柱、龙门石窟的“龙门二十品”造像题记等299通。
隋唐时期,碑刻石刻形制更加丰富,制作手法成熟,碑、墓志、摩崖、刻经、塔铭、经幢等类型广泛分布。《名录》收录了隋刻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龙藏寺碑、唐纪泰山铭摩崖石刻、南诏德化碑、唐蕃会盟碑、大唐天竺使出铭、大唐三藏圣教序碑等437通。
五代宋辽金元时期,碑刻石刻基本保留了唐代形制,使用范围更广泛,文字内容更丰富。《名录》收录了大观圣作之碑、贞义女碑、苏轼书观自在陀罗尼经文、《万安桥记》碑、南宋司马伋等祈风石刻、大宋新修会圣宫铭碑、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大元敕藏御服之碑等450通。
明清时期,以反映古代政治、军事、社会发展及文化交流的碑刻石刻最具代表性。《名录》收录了明嘉靖十四年黄河图说碑、清乾隆御制《喇嘛说》碑、御制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施琅“师泉井记”、清驻藏大臣巡边记事碑、平定准噶尔勒铭碑等316通。
问:请问《名录》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名录》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特点。
特点一:呈现了古代碑刻石刻文物的总体面貌。
《名录》全面展现了我国古代碑刻刻成年代、类型形制和分布区域情况。在年代方面,《名录》全面覆盖了战国、秦、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西夏、金、元、明、清等18个主要历史时期。在类型方面,《名录》全面覆盖了碑、碣、墓志、摩崖石刻,以及刻经、石鼓、石经幢、石阙、石塔、画像石、造像石等主要类型。在分布方面,《名录》全面覆盖了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陕西、山东、河南、北京等省(市)数量为多。
特点二: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生动例证。
《名录》记录了我国古代多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名录》碑刻文字涉及了汉文、藏文、蒙文、满文、维吾尔文、吐蕃文、西夏文、八思巴文、回鹘文、契丹文、女真文、苗文、察合台文等13种。其中,“唐蕃会盟碑”记录了蕃唐盟誓的缘由过程、盟约主旨和蕃唐友好关系,是汉藏民族团结的重要见证。“爨宝子碑”记录了古代西南民族爨部首领“振威将军”生平,是民族团结、社会和睦的见证。“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记录了土尔扈特部义无反顾回到祖国的历史,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特点三:印证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
《名录》记录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历程中的众多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其中,“元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为高昌回鹘的来源与发展提供了重要见证,“御制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御制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平定准噶尔勒铭碑”“清乾隆御制《喇嘛说》碑”“施琅‘师泉井记’”“清驻藏大臣巡边记事碑”“清额敏和卓造寺石碑”“中俄边界清勘界碑(土字牌)”等则记述了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守护疆域的历史。
特点四:展现了古代文字、书法、文学的演变。
《名录》中宋及宋以前碑刻共1148通,反映了我国古代文字、书法发展历程、演变规律以及主要书体、书风、技法、流派,是古代文字、书法和文学发展史的重要资料。在书体方面,既有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也有古籀等先秦文字,以及各朝代异体文字。在文体方面,既有赞、颂、志、铭,诏敕文牒,也有经典文献、诗歌杂咏。其中代表性书法名碑名刻有“二世琅琊刻石”“会稽刻石”“秦泰山刻石”“东汉永寿礼器碑”“东汉中平二年曹全碑”“熹平石经”“三国魏正始石经”“辟雍碑”“北齐陇东王感孝颂”“唐九成宫醴泉铭碑”“唐天宝十一年多宝塔感应碑”等。
特点五:反映了古代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
《名录》中的部分碑刻记录了我国古代生产力发展、生产技术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一些重要成果。其中,“白鹤梁题刻”反映了从唐代广德元年(公元763年)至今1200余年间的长江水位变化情况,具有突出的水文价值。“重修通济堰规暨跋语碑”记载了通济堰历史,是研究通济堰历史和地方水利史的珍贵史料。“清万寿山昆明湖碑”记述了扩展昆明湖的目的和经过,是京杭大运河和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见证。“御制重修惠济祠碑”为明清之际黄运交汇提供了可靠资料。
特点六:记录了中华文明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
《名录》部分碑刻石刻上使用了阿拉伯文、拉丁文、梵文、波斯文、婆罗米文、巴列维文、叙利亚文等文字,生动呈现了中外文明交流历史。其中,“唐建中二年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载了贞观九年(公元635年)一直到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景教沿着丝绸之路在中国流传、融合的过程。“大唐天竺使出铭”记录了大唐敕使王玄策多次出使天竺的事迹。“‘波斯人赡思丁’墓志碑”等见证了阿拉伯人沿大运河在中国迁徙、生活的历史,是中阿友好交往的历史见证。
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是我国文物资源中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重要类型,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公布《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是加强碑刻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制定出台加强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实施一批古代碑刻石刻文物本体保护和阐释展示项目,全面提升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为加强我国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国家文物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梳理古代名碑名刻文物,遴选形成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并予近日印发。
《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从战国至清,文字种类包含汉文、藏文、蒙文、满文、维吾尔文等20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保管、收藏在32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21家文物收藏单位。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相关保管、收藏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列入《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的碑刻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