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夕的第一次物价波动,发生于1949年4月,即平津解放后不久。波及的地区主要是华北和西北解放区。当时由于人民解放军已连续进行了平安和淮海两大战役,并且正在准备大军渡江,向全国进军,因此解放区政权的财政支出大大增加。平津解放后人民政府对留下来的大批国民党军政人员全部包下来,也增加了支出,因此从1949年1月底到4月底的3个月内,人民币的发行额增加了近4倍。与此同时,1948 年河北省受灾,粮食、纱布的供应趋于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商人乘机抢购囤积,哄抬物价,逐步导致以粮食、纱布带头的物价大幅度上涨。以天津市为例,综合物价指数5月中旬比3月上涨1.2倍。
首先是掌握物资,组织抛售。另方面,想办法吸收游货,紧缩通货。上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从5月中旬起,平津和华北各地物价上涨风陆续平息,建国前夕的第一一次物价波动较快地平息下来。
建国前夕的第二次物价大波动发生在1949年7月份。1949年5月下旬上海解放以后,解放战争势如破竹,军事进展一日千里,这也要求解放区政府提供更多的财力物力。而此时新解放的大批地区,地方财政尚未走上正轨,支多收少,都需要中央拨款支援,导致人民币的发行额比过去增加得更快,而且比较集中于大城市。以上海银行存款来看,6月底近75亿元,到7月底就增至164亿元。在这种情况下,物价很难稳住。7月份华东、华北先后暴雨成灾,消息传来,上海粮价暴涨。7月16日-天,米价就由每石5万元升至6.7万元,7月下旬粮食价格比6月底上涨1.5至2倍,天津、武汉以至中原地区的粮价也一起上涨。粮价暴涨,也带动纱布价格上升。7月底上海龙头细布比6月底上涨近1倍,天津五福布上涨1倍有余。
由于这次物价波动的中心是上海,带头上涨的商品是粮食和纱布,因此上海作为全国纱布生产最大基地和粮食消费量最大的城市,能否使纺织业迅速恢复生产,粮食迅速调人,就成为平息这次物价上涨风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花很大力气从华东各省以及中原、华北、东北调运粮、棉、煤、盐等物资支援上海,大量抛售打击了抢购囤积等投机活动,控制了物价上涨幅度。与此同时,人民政府还采取了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打击投机活动。如加强对商品交易所的管理,查办-批不法奸商,轻者予以教育释放,按政府牌价购其囤积物资;重者逮捕法办,予以刑事处分。
第二次物价大波动历时1月有余,在7月底8月初平息下来。
上述两次稳定物价斗争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经济战线上的重大胜利,它不仅保障了解放区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安定,还为建国后稳定物价的斗争积累了经验。
从1949年8月份到10月份,新解放区工商业开始恢复,农业生产进入秋收季节,因此物价呈现暂时相对的稳定。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正向华南、西南迅速挺进,军费开支仍在增加,全国军政公教人员超过了700万人,另外,秋收后粮棉收购也要增加货币投放,因此货币发行额仍然以较快的速度增加。到10月底,人民币累计发行增至1.1万亿元,比7月底(2800亿元)增加了近3倍,11月底又增至1.89万亿元,比7月底增加6倍多。而此时物资供应明显不足,西北、西南、华南、新解放地区,需要大批物资(主要是粮食、纱布)支援,而华北主要产粮区又受灾。10月中旬,华南商人北上套购纱布,导致纱布价格上升。10月27日,京绥铁路因察北发生鼠疫暂时封闭,运粮通道堵塞,粮食价格也开始上涨。
在北方主要是囤积粮食,在南方主要是囤积纱布,以期取得暴利。于是在新中国成立一个月后,即11月份又发生了第三次物价大波动。
在平息这次物价波动的斗争中,由于党和政府有了前两次斗争经验,对货币和价格运动的规律更加熟悉,从而表现出高度的领导艺术和巧妙的斗争策略。11月13日,中财委做出果断决策,指示各地国营公司在抛售物资上大踏步后退,保存实力,除必须应付的门市以外,暂时不将主要物资大量抛售。应当在中财委统一部署下,努力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争取于1月底12月初在全国各主要城市一一齐抛售,平息涨风,同时给投机势力以沉重打击。
按照中财委指示,各地紧张地进行了准备工作。一方面加强物资的调运,另一方面尽量设法紧缩通货。11月25日,各大城市统- -行动,趁当时市场物价高涨大量抛售。投机商人认定物价还将上涨,不惜高利拆借巨款继续吃进,使市场日折暗息由16日的5.1%上升到8%~ 10%。但是国营公司实力雄厚,敞开抛售并逐步降价,这时投机商人开始叫苦连天,急于抛货还债,结果越抛越贱,几天之内许多奸商赔了老本还偿付高息。仅上海粮食批发商就倒闭数十家。据估计,在这次稳定物价斗争中,棉布行业的投机商人亏损253亿元。投机资本遭到了一次毁灭性打击,使得这次波及地区最广、持续时间最长、涨幅最大的物价波动风潮,在几天之内就迅速平息下去。事后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说: 6月银元风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压下去的,此次则仅用经济力量就能稳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
这次稳定物价的斗争与前两次相比有很大不同。国家不仅能够主动地对付物价波动,而且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达到预定的要求。无论是物价总数,还是各主要商品的具体价格水平,经过斗争都能平息在原来预定的水平上。
三:经过第三次稳定物价的斗争,国家取得了对市场的控制权
但是由于财政收支还不能平衡,物价波动仍然在所难免。1949 年底,解放战争仍在华南、西南、西北向边疆推进,军费开支一-时还降不下来,同时政府负担的公职人员到1950年1月已增至900万人,而财政收入一时难以较大幅度增加。因此当时任计从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财政赤字可能达到2.5万亿元。根据这种情况,中财委指出,市场物价要继续有计划地允许上涨,但应使之逐步上升,防止短期内突然暴涨。
1950年2月6日,国民党飞机轰炸上海,发电厂被炸毁。一时全市工业企业除自备电力的工厂以外,大部停工,人心动荡,商人只购不售,囤积观望。上海的纺织企业在全国纺织行业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上海的停产也影响到全国的供求关系。结果从“二:六”轰炸到春节前后的半个月内,出现了第四次物价波动。
第四次物价上涨波及地区较小,主要集中在上海、天津、汉口、西安等几个大城市。为了平息涨风,中财委于2月9日下达指示,命令上海以外各地纺织厂延长生产时间,突击增产,并规定本年度减发军衣,停止机关部队团体向市场买布。与此同时,遵照中财委命令,上海国营粮食公司在2月份平均每日抛售大米2万石,占市场成交总额的80%,使大米在春节前后始终稳定在每石28万元的水平上。从3月上旬开始,棉布的价格逐渐稳定在每匹30万元左右,实现了中财委关于一匹布折合大米一石二的要求。
自此,不仅建国前后的第四次物价大波动终于平息下来,而且也最终结束了中国长达十几年之久的剧烈通货膨胀。毛泽东主席对这场斗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它的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