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近日,天津市、上海市、安徽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相继报告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还需提高警惕,疫情输入风险依然存在。为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0月25日以来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及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园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及周浦镇明天华城小区、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张洋小区等地往(返)鄂尔多斯市的人员,11月7日以来由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往(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要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上述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或尚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在此特别提醒上述人员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11月6日以来由高风险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往(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凡与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并仍在鄂尔多斯市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四、目的地为我市的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城市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结果呈阴性的,在返回鄂尔多斯市后,由目的地所属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嘎查村)负责落实健康观察等管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和往(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要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凡发现与上述地区有关联并仍在我市的人员信息,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嘎查村)报告。
六、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上述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要在返回前主动向单位、居住地社区(嘎查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七、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057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1月22日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近期,上海、天津、安徽等地均出现本土病例,特别是2020年11月21日7时至2020年11月21日16时,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确诊2例本土病例。目前,针对这两例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筛查排查工作正在开展。进入冬季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输入风险增加,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截至11月22日10时,全国有1个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天津市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中风险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周浦镇明天华城小区;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张洋小区。
二、11月6日以来由高风险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往(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10月25日以来由中风险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周浦镇明天华城小区;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张洋小区等地往(返)我市的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检测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四、11月7日以来凡从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往(返)我市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按照社区要求处置,对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检测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五、凡与以上中高风险地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往(返)人员有过接触并仍在我市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六、广大居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非常有效的措施,请广大居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公勺、不聚集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会议和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影剧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要自觉科学佩戴口罩,配合落实测温、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22日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34号)
11月21日晚,满洲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发布公告,决定自11月21日23时起,将东山街道办事处和北区街道办事处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常态化防控策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自11月7日以来有满洲里市旅居史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上述地区来(返)锡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
二、各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宾馆、酒店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来返乘客、入锡旅客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满洲里市情况,如有必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
三、从满洲里市进入锡盟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要自我开展14天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所有重点场所要加强防控力度,切实做好满洲里市进入锡盟人员健康通行码查验工作和体温检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满洲里市。
六、目前满洲里市现有2例本土确诊病例,已在满洲里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此二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筛查排查工作已经展开,有关情况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及时通报。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以官方权威部门发布公告为准,并及时制止和举报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对于造谣、传播谣言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安部门将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锡林郭勒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22日
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11月21日,满洲里市在“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经专家组会诊,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满洲里市针对2名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已经全面启动,其所居住的小区已经实行封闭管控,相关部门已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有效防范疫情在我市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14天以来,有确诊病例接触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及工作单位报告,并按有关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我市市民近期如非必要,请勿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通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通告》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疫情通过冷链物流输入。
三、针对天津同一小区住户疑因乘坐电梯传染新冠肺炎这一情况,请乘坐电梯、出入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娱乐休闲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020年11月22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锡林郭勒日报官方微信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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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