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玉琼
婚纱照记录和见证着爱情的圆满,也是结婚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新人们越来越青睐“不一样”的婚纱照,这就导致婚纱照的拍摄不再局限于摄影棚里的布景,各种脑洞大开的拍摄主题层出不穷,其中一些拍摄场所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近日,有读者在“秦观天下”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我和女朋友准备国庆结婚,最近考虑拍婚纱照,联系了一家影楼,摄影师推荐我们拍‘夏日公路’主题,说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这个。女朋友很心动,摄影师也保证拍摄不会有危险,但我担心这种行为会违反法律,想咨询一下。”
就读者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婷。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承担着交通运输功能。新人想拍出别具一格的婚纱照,可以理解。但是,选择在公路上拍摄,不仅危险,而且也不合乎法律规定。”王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所以,新人在公路上拍摄婚纱照的行为,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另外,由于拍摄婚纱照时,新人需要摆造型,工作人员需要随时调整设备做好配合,摄影师更是时刻都在聚精会神抓拍美好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处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状态,在那种情境下,很容易忽略周围的情况,很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
“如果拍摄行为是在高速公路上,后果可能更严重。”王婷说,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而在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的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由于车速很快,司机的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都会延长,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司机能及时刹车的可能性极小,而且即便司机能够刹住车,也会导致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导致连环事故。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令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通畅。如果新人冒险进入封闭管理的高速公路拍摄婚纱照,一旦与行驶中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由于拍摄一方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具有明显过错,有可能承担与机动车同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则因拍摄方的过错程度而减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文明连着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王婷提醒,针对这种现象,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尽到管理责任和警示义务,如果看到有人在高速路上拍摄婚纱照而未劝阻制止,则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发现有人存在在公路上拍摄婚纱照或其他违法情况的,应当及时向交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结婚本是每个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婚纱照留下的也应该是美好的回忆,千万不要因为追求别出心裁的“浪漫”,而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危险的“浪漫”要不得!
来源: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