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昨天的丛林法则
第1个是昨天发的微头条
一、信奉丛林法则的人通常会潜意识默认按照他们的逻辑,弱者都该去死,而那个弱者一定不是他们,因为他们是可以决定弱者去死的强者
但现在问题来了,假设他们算一位弱肉强食下按照他们自己三观排列的强者,他们依然不可能时时刻刻处于那个“强者的位置”,一旦他们处于“弱者”,他们也应该去死。
但实际现实是,一旦到了那种时候,你会发现他们又搬出弱肉强食以外的理论如人要有道德,人要有良心,要帮助自己。
这时候他们往往不提丛林法则了,所以你会发现这批人与其是弱肉强食的拥护者,不如说是没有人心的精致利己小人。
二、很多信奉丛林法则的人可能还不知道,这来源于大名鼎鼎达尔文的演化论
而达尔文的演化论中,本义是适者生存,不是强者生存,适者生存的意思带有偶然性,就像草履虫和恐龙比起来草履虫是明显的弱者,但很遗憾,恐龙早灭绝了草履虫还活蹦乱跳呢,信奉丛林法则的人如何解释这些现象?毕竟他们的思维只有简单直线的一元封闭论
三、丛林法则还有个最明显的问题在于,如果上位者实行这套规则,那几乎所有弱于上位者的都会被侵害乃至死亡,有些甚至是地球中的不可再生资源
丛林法则本来是自然界最基本的生存策略,但举例动物譬如企鹅会抚养那个看起来最强壮的,弱小的你看不到因为已经死了,死因是因为弱小抢不过其他自己兄弟或被踩踏而死冻死等
说到底它们不还是动物吗?
这一套不还是动物的生存现象吗?
这是人类的生存现象吗?是人类唯一可以采用的策略吗?
而说到底,人是动物吗?
我想有些人需要明白,人从生物学角度说,属于高等动物,而高等动物尤重要的是前面高等两字。
否则,我们应该明白,人跟牲畜没有任何区别
那既然我们人类跟牲畜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只要上过小学,起码应该知道牲畜是如何简单粗糙肮脏低等的吧?
我们人类有谁愿意把自己带入诸如猪这些牲畜去过那种吃脏食然后很快被宰杀的么?
有谁愿意带入吗?
估计这时候又没几个人愿意带入了吧?
所以我们发现问题在哪里了吗?
按照丛林法则那套来的人,不管他懂不懂,他已经把自己退化成最低等的牲畜了。
当然我这样说很多信奉丛林法则的肯定不服气有些还会很恶毒的喷我攻击我,毕竟他们的思维都是最直接简单恶毒的一元论,他们不懂人类之所以叫人类,是因为人类不可能只持有丛林法则这最低等的生存策略。
如果人类进化了几千年还是跟最低等牲畜的生存策略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奉为圭臬,本质上,人类这种生物对比其他动植物就没有任何进化和升级之处,只不过都是最低等总有一天会沦为猪狗畜牲那种可怜存在的结局罢了。
四、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人类必须要区别进化升级于其他动植物,这是自然界把人类进化为人类的基本道理
我现在对信奉丛林法则的那套的人不想讲道德人文人心智慧,毕竟他们可能大多听不懂,或者鄙夷的表示这不就是鸡汤吗?
所以我们这时候也会发现很有意思的一点,面对内在可能已经退化为牲畜的人,我们可能不需要解释,我们如果按照他们需求的那套丛林法则直接把它们锤烂扔开,可能更合适它们本身。
毕竟,只有人才能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才能愿意讲道德讲明善讲人格讲道理,而牲畜,可是完全隔绝这些人类特有的进化升级标志的。
五、由于人类不能脱离动物这一属性,所以我说了那么多不是否定丛林法则,相反,必须要重视和承认丛林法则优胜劣汰。
但我不会把丛林法则作为我信奉的唯一标准,并且不到一定程度,我不会拿出丛林法则。
因为我深切的明白,假设我信奉丛林法则,那么只要别人比我弱,我必然没有人心耐心和可持续整合发展的思维,会早早让别人去死,这本身也容易堵死我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和上升空间。
而很多人其实就是不可再生资源。
一旦没了就没了,这不是我们想随便造一个就出来的,譬如你的爱人,爱你的父母,你的挚爱亲朋。
所以我现在的想法并不是站在所谓只能感动或毫无用处的虚假温情,而是从我作为一个人需要考虑这自然社会规律的运行法则去思索,尽管规律法则确实无情,它们只是持续永恒的运转。
所以我最后总结一下,
①要承认并看重丛林法则带来的自然界最原始的规律现象
但要明白丛林法则的落后性和绝户性,非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
②人类发展了几千年
具有自己的人文道德法律智慧资源可持续整合发展,不是为了一直向最原始的丛林法则规则退化并沾沾自喜做一个精致利己又短视无知的无耻蠢货的
③不过说到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这个人前两天居然因为表达钱不是最重要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网友又喷为圣母了,但其实圣母心中没有是非对错亦不懂何为轻重。
而我对无法沟通的牲畜可也是无法妄想自己会用爱发电解决一切,毕竟我也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口径即正义,射程即真理
作为一位熟喜《道德经》《易经》以及热爱宣扬我们大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纯种中国人,这也应该是我的基本觉悟与心之向往啊。
ps
以及最后再次强调下,现在被很多人大声呼喊号称无比赞同的丛林法则
脱胎于1809年英国的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所著之大名鼎鼎《物种起源》
物种起源的本质不是说“丛林法则”“优胜劣汰”(请回顾此文二所说的粗浅释义),相反,根据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唯一所绘的越长越密的枝丫以及大量丰富多彩的物种,达尔文很可能完全持有跟丛林法则绝对相反的理论
所以,很多人估计连概念都不清楚,为什么会这么追捧成风啊?(扶额)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