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27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日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的两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两家药企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月23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0年7月23日)》称,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7月10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对其做出责令停产整顿十五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日(7月23日),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告称,依据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飞检小组2020年5月9日出具的《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报告》及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违法案件转交书》(药化生案转<2020>0001号)的相关内容对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对此,7月17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处以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为香港合成米面制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片剂、颗粒剂生产、销售等。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包括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制炭、燀制)注: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7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45号)》中,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刚被通报标示为该企业生产的藿香(批号:190601)不符合规定。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因生产销售劣药,该企业2次被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也不例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企业有3条行政处罚记录。同时,因药品不合格,该企业曾2次被责令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