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给人情感上的慰藉、生活上的放松。当宠物经济大行其道,因宠物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变多。购得带病的宠物要如何处理?给宠物治病的花费谁来承担?隐瞒宠物未获检疫事实而出售,是否构成欺诈?一起来看这则与宠物有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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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屎官”梦碎,买到了两只瘟疫猫
小侯今年20多岁,毕业后一直从事自由职业,自从在朋友那里撸过猫后,他念念不忘,下定决心也要做个“铲屎官”。不久,他在家附近的宠物店看中两只漂亮的小猫,并以每只250元的价格买入。结果刚养了两天,两只小猫就出现了早上不吃食、下午呕吐、晚上口吐白沫等症状,小侯赶紧将它们送往宠物医院诊治。经检查,两只宠物猫患有猫瘟和冠状病毒传染病,同时伴有球虫和耳螨。
小侯随即联系宠物店的经营者梅老板,并提出两种方案:将两只猫送回宠物店救治,或由宠物店直接支付治疗费用。梅老板表示,可将两只猫送回店里治疗,无论治好与否都可全额退款。
眼见两只猫病危,必须得到专业的医疗,小侯于是要求梅老板提供一家合法的宠物医院以及明确的治疗方案,否则就默认在当前这家宠物医院继续治疗。
梅老板没有提供医院也没有提供治疗方案,于是小侯让两猫在宠物医院继续治疗,后来一只病情好转,另一只经抢救无效死亡。
痛失爱猫的小侯事后了解到,他购买的两只宠物猫均未取得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检疫合格证明。于是,小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梅老板承担全部治疗费、火化费用等共计6307.4元,返还购猫费用500元,并因欺诈行为承担三倍赔偿1500元,同时在店内张贴道歉公示。
宠物店明知未经检疫合格还出售宠物,法院认定“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梅老板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梅老板作为宠物猫的经营者,隐瞒没有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将携带猫瘟等高风险传染病病毒的宠物猫出售给小侯,应认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相关买卖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梅老板应当承担购物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赔偿小侯损失1500元。
小侯在发现两只宠物猫出现猫瘟等症状后第一时间送往宠物医院救治,其为救治宠物猫支出的医疗费5704.4元应属合理,但火化费600元明显过高,酌情调整为200元,均应由梅老板承担。关于小侯主张的退还两只猫的价款,鉴于庭审中小侯表示希望继续养育现存的一只,扣除部分价款后,判决梅老板向小侯返还250元。小侯关于公开赔礼道歉等主张,缺乏相应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该案判决后,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法官说法
本案系一起因消费者购买的宠物猫病死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活体宠物作为消费市场上一类特殊的消费品,其交易已经超出单纯的物质属性,还交织着消费者的情感。作为宠物经营者,应当做到合法、诚信经营,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避免经营不规范带来的潜在动物疫情风险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本案中被告明知自己未取得检疫合格证,而继续实施销售行为,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应认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相关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并应承担相应赔偿费用。原告在发现两猫出现猫瘟等症状后第一时间积极送医救治,并在一猫医治无效的情况下以无公害方式火化,显示了对生命的尊重以及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值得肯定。
疫情防控常态下,本案同时提醒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宠物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避免带病宠物流入市场,危及公共安全。
潇湘晨报综合杭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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