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工人报消息,4月4日,某企业两位职工来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总工会,向该单位送来一面写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
据了解,当事人在龙山县某超市上班,今年3月该超市递交“撤场报告”,将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超市与职工就养老保险、赔偿金等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3月17日,该超市15名职工代表来到龙山县总工会寻求帮助,请求“依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因经营问题破产或改制与职工解除合同时,企业按照职工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职工在该企业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补齐之前企业欠缴的社保费用。”
龙山县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会同县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因双方就相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其间,龙山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人员会同县人社局仲裁院先后多次到用人单位做劳动法、合同法和职工权益保护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并积极与龙山县政府办、人社局衔接。同时,龙山县总工会还安排律师为这些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与企业方律师进行协商。
最终,在龙山县总工会的积极沟通下,职工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当事职工也在问题解决后热情地送上了锦旗,向龙山县总工会表达感谢之情,亲切地称呼县总工会为职工的“娘家人”。
一直以来,龙山县总工会将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作为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与衔接,认真对待职工反映的诉求事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