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TBUH全球高层建筑数据库显示,在全球已建成的前100座摩天楼中,中国占据51座;最高的十大摩天楼,中国独占6座。从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来,当年建成的最高建筑都在中国。
个人觉得很有必要限制这样的“高楼”
1、不说质量问题,消防是个难题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朝着现代化、多功能化、大型化发展,这些大楼拔地而起的同时,火灾安全风险也在随之增加。高层建筑人员、物资大量集中,电气化、自动化设备配置繁多,各种竖井管道纵横交错,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形成立体燃烧。
由于传统消防装备的升级速度赶不上城市建筑“长高”的速度,高层建筑灭火一直是个世界性难题。截至目前,我国已发生了包括央视大火在内的多起高层建筑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而现实情况是,我国消防部队采用现有消防设备进行超高层楼宇灭火,有着诸多限制。首先,消防车辆抬升高度受限。一般消防部队配备的抬升车辆提升高度约50米,对50米以上楼层中的被困人员无法利用抬升车辆展开营救,使用水枪或水炮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其次,水带压力受限。当高层建筑内部给水系统发生故障、水泵接合器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需要采取沿楼梯铺设水带或垂直铺设水带的方法进行火场供水。高层建筑高度越高,供水压力越大,现有普通低压水带通常会因为压力过大发生爆裂,或出现水打不上去的现象,对火灾扑救十分不利。
2、这样的“高楼”对城市尺寸的破坏
对于建筑的造型来说,过高的建筑可以说是没造型的,就是一条柱。过高的尺度凌驾在城市上空,和城市的其他建筑格格不入。
所谓的地标塑造,一个城市有一座超高层地标已足以而且地标也不是只有高度来体现的,以高度来塑造地标,其实就是建筑师在创意方面的偷懒,发展商在财富方面的贪婪在审美方面的无知。
首先澄清一个问题:“从不提倡到禁止,这一年发生了什么?”我看有答主在讨论这样的问题。这里我想说一下,一个建筑工程、尤其是这样超级尺度的工程,周期是很长的。其实不存在突然“一刀切”的情况。我们在两三年前就已经得到了控制要求,被告知这座楼不能超过500m,所以从677m(当时还号称全国最高呢)一步步砍到如今的489m,并且还有可能存在新的变数。其它国内很多立项的超高层也都一样纷纷砍高度或者取消了项目(最惨的是武汉绿地中心大家自行百度)。所以并不是像大家想的,建设方、设计方和国家政策之间是完全不互通消息,被突然要求不允许500m了,这是不现实的。禁止500m以上的法规虽然是最近才正式颁布,但试问为什么从上海中心到现在,在建的超高层建筑物都没有超过500m呢?
讲这样一段话,第一为了澄清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第二想告诉大家,限制超高层的修建是我们国家已经努力很久的一件事情了,并不是突然事发,而是已经有一个很长的工作周期了
从其他视角来说说我支持限制超高层建筑高度这一法规的理由吧:
1.出资方(业主):
修建500m级的超高层建筑血亏啊!!!这是个吸血楼,一年的运营费用(空调、擦窗机、庞大的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就大几千万,利用率低(越高的建筑结构越强壮、可用空间比例越少),设备质量要求等级几何级数提升(电梯井道的密闭性技术、风压问题、高层建筑摆动时电梯井的弯曲问题等等)。以我参加的秦皇寺片区超高层项目为例,业主是房地产商,房地产是什么?是商人,对吧?正常的商人会愿意修建这样的吸血楼吗?不愿意!他们以修建这样的形象工程为代价,要到了核心区十几块街区的住宅用地,都依然不愿意做这样的吸血工程的。不要讲这种超高层对业主企业自身也是宣传什么的,人家自己的企业,怎样获利多怎样亏本多人家比你们清楚。但是这条链环开始无情地转动,谁都没有办法阻止它了。
所以对业主来说,我认为禁止超高层项目是一件好事。
2.乙方:
答主是设计院的,这里乙方涵盖了包含设计院、策划、总包、施工方、材料商等等一系列乙方单位吧,揉在一起说。
若是出于对乙方自身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科研来说:我必须承认,超高层项目是非常非常棒的学习、积累、以及自我宣传的好机会!单从学术讲,能够参加和实践这样极端的项目甚至如果有幸能将其落地,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一次不小的成长。
但从职业道德和行业责任来讲:我又觉得大家应该多去做一些高质量的社区改造、社区体育医疗艺术等服务设施的研究、市民中心和文化街区的营造,总之就是应当多去做高质量的小项目、真正给老百姓带来实在好处的项目、真正能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项目。而不要去做那种大型项目。那不就是哗众取宠的政绩工程吗?做那些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非常的浮躁,一时有热度,但随着我们市民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公德感的提升,久而久之大家也便不再发自内心地喜爱它了。
再说说技术层面:唉……大家都说建筑这行是老传统工业了。事实确是如此,几十上百年,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我们依然在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体系下进行着创作和建造行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性能优势范围不在超高层建筑。或者说硬着头皮用现有技术去修建过高的工程,属于“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可以做到,但是代价太大、太不合理、太浪费。如果未来纳米材料等更先进的建筑材料得以普及、全机器作业(没有人工安全隐患)等更先进的建造逻辑得以普及,或许我们会迎来一个极端尺度建筑得以普及的时代。但是今天我们只有老传统材料和老传统技术,那么我们或许应当踏实一些,不要去触碰违背性能逻辑的极端尺度。打个再直白点的比方,就告诉你从今天开始100年内,全人类手机性能的上限就是iphone6了,你非要不遗余力去做原神这样的游戏,或许消费者疯狂耗电能玩一两个小时,可是何必呢……
3.建筑物的用户:
超高的租金、超大的能耗、超麻烦的电梯运载流程(穿梭梯+转换梯)、火灾后超麻烦的避难体系(避难层集中避难和营救)等等问题,都不舒服吧?作为入驻的企业,大家希望把钱和风险放在这些地方,还是更愿意用来提升自己的研发质量以及提高员工一点点收入跟福利上呢?作为入驻企业的员工,你希望自己的工资收入拨出一小部分拿来养这一年耗费几千万的吸血楼吗?
4.市民:
能够取悦市民,让广大老百姓惊呼“这楼可真高!”“这楼比XX省的高!”“这楼比XX国的XX塔还高!”,这样的话题性大概就是修建超高层建筑的原动力之所在了吧……
国家能够从数年前开始付出努力,践行扼杀恶性竞争和财富攀比的行为,是真正负责任有远见的。
我的想法可能只代表我自己的阅历和个人立场,固然片面的。但我真的很想呼吁大家一起抵制攀比行为,抵制竞争行为。大家都反感自己单位自己行业内卷,可是各个省份如果出现“超高层竞争”,那将是一场最高级别、最高成本、最恶影响的“最庞大内卷”!!!极端一点,岂止是不允许超过500m了,就是我们在做的这些400米级的超高层建筑,我都真心希望它们不曾存在过,虽然这里面有我自己的心血和无数个加班通宵的日夜。
然后在市民审美的角度再讲讲我觉得“标志性建筑”是什么吧:我们成都有草堂、天府广场,新建建筑有宽窄巷子、太古里片区;像塞维利亚有著名的“都市阳伞”设施;我读书的西安有大雁塔、有碑林和古城墙;我喜爱的城市哈尔滨有很多或保留完好或已成废墟的基督教堂。“标志性建筑”的美感其实在于其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或许来自地域文脉、或许来自精致巧妙、或许来自一段宝贵的记忆和故事。“美”的事物应当是自信且自我、因独特而无价的;“美”的建筑物是能够和人和社会和谐共融、相互成就的。
超级尺度的建筑来自攀比和竞争,它们不具有“独特自信”的魅力而是浮躁夸张的产物;超级尺度的建筑消耗过大,它们不具有自然环保以及和人和谐共存的关系。所以我站在一个市民的角度,丝毫不觉得超级尺度的建筑是有美感的。而从我做起、从每个市民做起,我们拒绝给予超级尺度建筑存在的立场,也拒绝给予超高层建筑竞争的机会,我们的社会会更好一些。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