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微信上与你谈人生、聊爱情观的漂亮女孩,在过生日时问你要一束鲜花,你会送吗?送,就被骗了。”受访民警说。7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孝感云梦县警方了解到,一个13人的诈骗团伙添加受害人微信后,用话术“培养感情”,六七天后以“过生日”为由要“鲜花”。而“鲜花店老板”就是团伙头目中年男子腾某某,半年时间内,他靠“卖花”赚了至少70万元。目前,案件已被移送检方。
诈骗团伙成员先后落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民警称,该团伙诈骗目标就是一束鲜花,金额不大。他们利用短视频平台引流,添加一个微信号,支付“倒流者”5元。嫌疑人在平台上不违规,倒流到平台外再犯罪,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撰文指出,对黑灰产业链的完整打击需要各个平台提供帮助,多平台共同治理。
1、 单身汉遇上“女设计师”
30多岁的云南人小林(化名)单身汉,闲暇之余刷短视频平台,打发时间。
云梦警方介绍,2022年年底,小林刷到一个“漂亮女孩”的自拍视频。视频中,“女孩”在海边逐浪戏水。他点开“女孩”的主页看到,除各式各样的自拍视频外,还有很多关于“时装设计”的短视频。主页上标注着:设计师晓薇,联系加V:appl***680。
数小时后,“女孩”通过了小林的添加请求,问:是李总介绍的客户吗?麻烦发下设计图纸。小林说,平台上看到的微信号。“女孩”说,这会忙,一会聊。接着,小林看了“女孩”的微信朋友圈,有些照片和视频,他在短视频平台上也见过。
第一天,两人只有寥寥数语。第二天,两人交流多了起来,互相介绍工作、兴趣、爱好。聊着,聊着,“女孩”说感冒了要早点休息。小林嘘寒问暖。
第三天,“女孩”告诉小林,她要帮闺蜜画服装设计图纸,下厨给闺蜜做饭。当天傍晚,小林看见“女孩”朋友圈的下厨照片后,夸赞其厨艺好。“女孩”说,以后有机会做给小林吃。
第四天,“女孩”向小林诉苦:“我爸爸又催我找男朋友,结婚,其实我并不拒绝恋爱、结婚,我只想选择一个真正合适的,在以后交往的日子里能够彼此独立,又能相互依靠的人,如果找到了,非他不嫁”。小林一番宽慰后,“女孩”说,庆幸有你,一会儿要和闺蜜从杭州去宁波参加设计展,顺便散散心。当天下午4时,小林看到,“女孩”在朋友圈里发了在宁波的照片。
诈骗团伙成员的话术。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第五天,“女孩”告诉小林,宁波之旅很开心。这天,小林也谈了谈自己的爱情观。
第六天,“女孩”说,明天是她的生日。小林问,想要什么礼物。“女孩”答,想要鲜花,其他的太俗气。小林问“女孩”收件地址。“女孩”发来一段语音:明天再说。
2、 “漂亮女孩”其实是大汉
第七天,是“女孩25岁生日”。深夜0时一到,小林给“女孩”发去一段祝福文字,并再次询问收件地址。
“女孩”说,地址暂时保密。她家楼下有个花店,老板认识她。她从来没有收到过玫瑰花,如果小林真心想送,她把老板的微信号推给小林。小林心中犯起嘀咕,告诉“女孩”,不给地址,他不好想,怕被骗。“女孩”没有回复这条消息。
天亮后,他点开微信看到“女孩”发来一段话:“友谊源自信任,把你当朋友想得到你的祝福,没想到你这样说,不是朋友的祝福,不要也罢。”
小林心想,也许是他错怪了“女孩”。即便遇上骗子,一束花也不贵。小林没再犹豫,添加了“花店老板”的微信。“花店老板”的朋友圈里,每天都在更新花的品种和价格。小林微信转账168元,买下一束玫瑰花,嘱咐“花店老板”送给“女孩”。
诈骗团伙的办公室。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接着,小林收到消息:能收到鲜花,很开心。这是小林收到“女孩”的最后一条消息。
据团伙主犯腾某某交代,每成交一单,他都会拿出记号笔在记事板上记上一笔,并“鼓励”团伙成员。记事板上还写有八个字:大吉大利,开业大卖。
办案民警介绍,腾某某是诈骗团伙主犯,和小林对话的,其实是50多岁的男子王某某。根本没有花店老板,当然也没有花店。“花店老板”的微信号由腾某某控制,团伙成员骗来的钱先进到腾某某口袋中,再由其分配。
3、 靠话术“培养感情”
2023年4月,以腾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进入警方视野。
办案民警介绍,腾某某的窝点位于云梦城区一家汽车装饰店三楼。4月初,民警摸排发现,三楼人员深居简出、流动性大。虽对外宣称是公司,但在工商部门没有登记信息,不接待客人,没有具体业务。4月7日晚10时,民警收网,当场抓获腾某某及另两名嫌犯,现场扣押作案手机40余部、电脑30余台。5月,另外10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腾某某交代,2009年,他在网上卖衣服,一直没赚到钱。2022年,他萌生“捞偏门”的想法。他琢磨,受害者报警,他很容易被抓。如果行骗金额不大,那他会相对安全。于是,他设计出行骗“框架”:“培养感情”,六七天后以过生日为由要“鲜花”,他掌控“鲜花店老板”的微信。
王某某扮成“女设计师”骗小林的话语来自一本“话术本”。记者查看发现,“话术”并不露骨,营造的女性人设是:嗲、三观正;“话术本”上还写着发朋友圈的时间;为让受害者从“鲜花店老板”手中买花,嫌疑人会说:离家近,经常去她家买花,老板人很好,价格不贵等。
腾某某说,“话术本”是他花费2000元在网上买来的。他告诫团伙成员,要领悟“话术”的精髓,“融会贯通”。
民警介绍,13名嫌疑人中有三对夫妻,一对父子。嫌疑人不会接视频,连女声语音都很少发。除腾某某外,嫌疑人月均工资过万,“业绩”好的高达3万。
记者了解到,该案受骗人数众多,被骗金额最便宜的只有68元,最贵的是999元。多数被骗者不愿报警。
小林接受采访时说,“女设计师”不搭理他后,他也感觉可能被骗,但不愿深究。“100多元钱不多,说出去多丑。”
诈骗窝点内的记事板上写着开业大卖。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4、 利用平台引流是行骗的关键
民警介绍,腾某某诈骗团伙2022年10月开始行骗, 2023年4月落网。半年来,该团伙以“鲜花”为目标,查实的涉案金额高达70万元。
一束鲜花单价不高,为了找到众多的受骗者,该团伙盯上了流量聚集地——短视频平台。
民警介绍,腾某某和平台多名用户达成合作协议,在他们的账号上挂出诈骗用的微信号。该团伙每添加一人微信,支付平台用户5元。这些平台用户中有的是专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不法分子,有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疏于把关的小主播。为规避平台审核,这些用户在“红线”边缘游走,吸引人添加腾某某团伙的微信号。目前,民警正在追查给腾某某团伙“倒流”的嫌疑人。
民警称,嫌疑人在平台上不违规,倒流到平台外再犯罪,监管起来有困难。如何破解?吴沈括撰文指出,各类平台中隐藏的电信网络诈骗可能处于黑灰产业链的局部环节,对链条的完整打击需要其他环节所涉平台提供帮助,多平台携手治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类平台应当共同筑牢捍卫用户隐私的协作防线,在不同平台的数据流转过程中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通过平台间的责任协同,共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完善行业公开透明的投诉举报机制,提升行业自律水准。
来源: 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