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7日电 据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警方消息,近日,警方排查种植罂粟情况,一男子因平日爱养花,见罂粟漂亮就在自家地里种植75株,已被全部铲除,且该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据了解,本次排查共行政拘留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人17名,铲除罂粟3100株。
苗寨村民梁某平日喜爱养花,因罂粟花非常漂亮便在自家菜地里种植。长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排查中发现该情况,现场对75株罂粟进行全部铲除,并耐心向梁某讲解法律法规和种植罂粟带来的危害,梁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表示今后将不再种植。目前,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南蒲村民严某家中种植罂粟16株、邵某院中种植罂粟8株。南蒲派出所民警将二人所种植罂粟全部铲除,严某、邵某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芦岗村民陈某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41株。罂粟被全部当场铲除,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自4月28日长垣县公安局“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4日,警方共行政拘留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人17名,铲除罂粟3100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编辑:蒋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