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所谓新疆存在“强迫劳动”,这完全是个别反华势力炮制的弥天大谎,违背常理、违背事实也违背法理。
据报道,英国某大学的一份报告称,新疆的聚氯乙烯工厂使用了所谓“转移劳动力”。在回答有关提问时,汪文斌作上述表示。
汪文斌强调,中国新疆从来没有强迫任何人转移就业,新疆各族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职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有关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获取相应报酬,他们在选择就业地点上也完全享有自由。各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等权利,都依法得到保护。
汪文斌说:“一段时间以来,大家看到反华势力多次抹黑新疆棉花产业使用‘强迫劳动’。事实是,新疆大规模机械化、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已蔚然成风。就拿棉花生产来说,在新疆棉花播种的过程中,大部分地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90%,一些地方的播种机还应用了北斗导航和无人驾驶,棉花的种植管理也早已从最初的水渠灌溉、人工采摘发展到了今天的高效节水滴灌、机采棉采摘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把美国19世纪种植园主强迫黑奴采棉的场景,套用在今天的新疆十分荒谬。难道新疆人是在强迫机械来劳动吗?”
汪文斌指出,现在我们又看到,少数人变着花样散布所谓新疆的建材行业存在“强迫劳动”的谎言,虽然剧本在不断变化,但是手法和套路却是一样的拙劣。强迫劳动有明确的法律定义。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强迫劳动是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工作和劳务。中国政府已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等28个国际劳工公约,忠实履行各项国际公约义务,积极吸收和转化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通过立法、政策制定和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反对强迫劳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也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和管理人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职工劳动。
汪文斌指出,事实上,强迫劳动不在新疆,而在美国。“美国至今仍未批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在美国的移民拘留体系当中,超过70%的被拘留者被关押在私营拘留中心,他们需要通过志愿工作计划参与劳作,该计划名为‘志愿’,实则是‘强迫劳动’,不参加志愿工作的人,一来会被剥夺获取基本生活用品的权利,二来会被视作罪犯单独监禁,他们高强度的劳作只能换来区区8个小时一美元的奴役工资。作为世界上唯一没有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美国至今仍有50万名从事农业劳动的童工。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对美国的强迫劳动罪行进行深入调查,让正义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