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产假早产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你所述,如果你们当地的政策是165天产假的话,那么你请产假的那一天开始算,然后到第165天截止产假。
所以你的产假是从五月一号开始到10月12号结束,你10月13号开始上班。
值得注意的是,产假也是把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内的,意识就是说,如果你休假里面包含法定节假日也是一并算在这165天的。
国家法律规定产假时间是指: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90天。产假天数是刎除其他的假日天数的。
另外如果是晚育(23周岁零7个月以后生育的为晚育)增加60天,如果是剖腹产的话再增加15天,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各孩子增加15天.
休产假首先必须是合法生育,违反计生政策的生育,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劳动者提出的产假待遇。
产假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休假,具体时间劳动者可以自己选择,产假不少于98天,各地的劳动法规会有具体规定,以当地法规规定为准,可以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司法局。女职工需要提前休产假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请假的当天开始算的最好等快生的时候休那样你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