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11月8日电 (吴琼)新闻记者8日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获知,该省11名矿长被勒令调职矿长职位,3年之内不可出任煤矿业矿长。
前不久,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工作情况表(2021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我省计分统计分析状况为计分频次278,计分矿长数243。在其中,11名矿长在2021年驾照记分周期内积累扣分超过12分之上,被勒令调职矿长职位,3年之内不可出任煤矿业矿长;1名矿长因未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造成出现安全事故,遭受撤职处分,5年之内不可出任煤矿业矿长。
除此之外,山西政府安委办11月5日发布消息,2021年11月,收到晋城市,山西临汾等2个市3座煤矿业有关调节煤矿业归类级别的汇报,依照相关要求,经审批,允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泰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由B类调节为A类,山西省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碧海蓝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由C类调节为B类,山西省东盛鑫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由D类调节为C类。
依据公示,各个煤矿安全生产管控监管部门依照调节后的类型执行管控监督工作中。别的煤矿业归类级别仍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煤矿分类名单的通知》实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