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1月10日电 (梁晓辉 谢雁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费用预算统战部调研室负责人张永志此前于北京表明,将再次搞好国有制生态资源投资管理状况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规定,在汇报决议以后还需要催促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搞好整改措施和向政协常委会汇报的工作中。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初次审议和决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举办专题讲座团体访谈。张永志在收到团体访谈时作以上表明。
据统计,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大会决议了该汇报,这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初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国有制生态资源财产状况。重点汇报互动式地汇报了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山林,大草原等11个类型的国有制生态资源财产情况,汇报了国有制生态资源投资管理和变革的进展情况的情况和得到的成果,也揭露了存在的不足,明确提出了下一步的意见建议。
张永志详细介绍说,2018年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议综合性评估的与此同时,早已依次征求和决议了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处置,行政部门服务性国有资产处置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法状况的重点汇报。
谈起为何把国有制生态资源投资管理状况的汇报分配在2021年,也就是重点汇报的最后一个,他说道关键因素是:在四类国有资产处置中,生态资源财产类型多种多样,经营规模巨大,管理方法繁杂,而且各项改革仍在推动全过程中,管理方法基本相对性较为欠缺。
自然资源部生态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厅长廖永林强调了专门汇报对促进我国生态资源管理方法的实际意义。他表明,一方面,有益于进一步压实认真梳理等生态资源管理方法基本;另一方面,有益于加强生态资源维护,提升生态资源利用率,提升国土空间开发设计维护布局,提高生态体系品质和可靠性,不断完善国有制生态资源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体系等生态资源管理方法的提升;第三,还有益于持续提升生态资源和国有制生态资源投资管理的清晰度和公信度。
对于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张永志说,“大家将再次搞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也就是在汇报,决议以后还需要催促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搞好整改措施和向政协常委会汇报的工作中。”他表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对违反规定违规行为的就当开展追究责任和责任追究,并将整顿和责任追究状况,依照规定,在6个月以内向政协常委会开展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