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俄罗斯莫斯科11月22日电 (新闻记者 田冰)瑞士联邦通讯、信息科技和大众传播媒介监督站22日发布一份包括13家国外大中型互联网公司的名册,规定这种企业需要依据俄有关法律法规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俄地区设立子公司等。
当日发布在我局官方网站的名册中,包含13家国外大中型互联网公司:Google(Google Play、YouTube、 YouTube Music、Google Chat、Gmail),iPhone(iCloud、App Store、Apple Music),“元宇宙空间”(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twiter,TikTok,Telegram,及其Zoom,Viber, Spotify,Likeme(Likee),Discord,Pinterest和Twitch等企业。
依据俄通讯、信息科技和大众传播媒介监督站规定,名册中列出企业除来年1月1日起要开设驻俄子公司外,还需要在自身的网址上公布用以乌克兰中国公民和机构意见反馈和举报等的excel表,并在我局官网申请注册帐户便于同俄有关密切配合等。
新闻记者访问我局官方网站发觉,有关网页页面发布了以上企业的基本资料,如公司名字、申请注册我国、公司注册地址、企业网站地址等信息内容,但在“递交相关信息资源的excel表”、“开设子公司,或设立办事处,或开设乌克兰法定代表人实体线”、“在俄通讯、信息科技和大众传播媒介监督站官网查询帐户”频道下,均表明为“未实行”。
2021年7月1日,俄总统普京大帝签定一项联邦政府法律法规,在其中规定在乌克兰每日浏览量超出50万的国外互联网公司须在乌克兰开设子公司,或设立办事处,或开设乌克兰法定代表人实体线,并确保其依照俄有关法律法规经营。代管服务供应商,广告宣传营运商及其别的互联网发布信息商也须遵循这一要求。以上国外互联网公司须在俄有关部门官网查询帐户维持沟通交流。除此之外,这种互联网公司有责任限定对违背乌克兰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的浏览。针对违背法律法规的国外互联网公司,俄方将考虑限定经营乃至关掉等对策给予惩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