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实施买房还有优惠税率吗,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是啥?新契税法实施后税率会有变化吗?
2021-11-30 05:47:27 来源:天空软件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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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契税法实施买房还有优惠税率吗!
之前怎么样,今后还是怎么样,没什么变化。
先说一下《契税法》前后变化的结论:没有变化。如果非要找出差异点,就是说辞做了一些调整,将原有《契税管理暂行条例》中没有说、但是现实一直在执行的东西纳入《契税法》。
之前与大家分享过,契税法前后之间的对比:
其中,“免征情况”中的(四)、(五)并未在条例中体现,但是一直是这么执行的,所以这次写进了法条。
《契税法》实施之后,税率会有变化么?还有优惠么?税率不会变化,优惠税率继续执行。
1.税率
在关于“征收税率”中规定了:契税税率为3%-5%——这是一个区间,《契税法》前后,在数字上没有变化,而且均如此规定: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也就是说,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节。
2.优惠
那么,购房优惠税率又是怎么出来的?
在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文中说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也就是说,关于老百姓购房的契税税率执行的是优惠税率,并且这个税率定多少是可以授权管理部门(税务机关)进行调节的。
对于住房这种商品来讲,属于刚需性质,属于高价商品。从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和老百姓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这个“优惠税率”还会继续延续执行。相信《契税法》执行之后,哪个地方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自己把税率“恢复”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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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契税的税率是否真的提高了?我有没有变化?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是否取消?别着急,立信会计小编帮您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一、法定税率并未改变《契税法》维持了《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按规定备案。
二、优惠政策继续有效纳税人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基本的契税税率确定后,现行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是否取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了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明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第一条相关内容是: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第三条相关内容是: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财税〔2016〕23号文中的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
该优惠税率列表如下
三、优惠对象有所扩大《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四、契税在哪里缴纳《契税法》规定,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五、申报缴税更加便利《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
六、纳税人权益更有保障《契税法》还明确了退税情形、强化了涉税信息保密,这是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公告》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具体有哪些?收好这张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