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卡最新政策连通消费者维权最后一公里
□ 林楠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决议根据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于办消费卡行业发生的“开卡非常容易退卡难”“合同欺诈”“卷钱老板跑路”等问题,在报备与银行存管制度管理、退卡、法律依据等层面加强对顾客合法权利的维护。
现如今,预付费卡在大家日常生活上的运用范畴更加广,尤其是在餐饮业、运动健身、美容美发、培训学习等交易行业乃至是流行交易方式。预付费卡在给我们提供便捷性价比高的与此同时,也滋长了例如虚假广告、转卡退卡难、店家“老板跑路”等问题,比较严重侵犯了顾客的合法权利。
从法规视角说,预付费卡交易实质上是顾客与经营人中间创建的一种合同书关联。经营人以预收账款方法给予产品或是业务的,应当承诺给予;未依照承诺保证的,应当顾客的规定执行承诺或是退还订金。殊不知,在日常生活中,因为信息的不对称,顾客通常处在劣势影响力,加上起诉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加,合理质证艰难,这促使许多利益遭受影响的顾客遭遇预付费卡乱相手足无措,长此以往,预付费卡问题慢慢转变成交易行业的一大顽症。
本次北京开展专门法律,从确立监管部门岗位职责、标准预付费卡发售与兑现、加强法律依据等领域做出了很多实际且有目的性的要求,为经营人划到了更为明确的底线。例如,为处理顾客质证难问题,《条例》要求经营人务必和顾客签合同,立即出示消费凭证,买卖材料储存最少三年。为处理退钱难问题,要求了七天退钱冷静期规章制度;退钱务必十五日内受理等。这般要求都致力于连通顾客合法权利维护的“最后一公里”,为消费者权利给予全步骤、多方位确保。除此之外,《条例》还尤其设定了报备和存管规章制度,根据行政部门强制执行措施干预经营人应收资产监管,这将更为强有力地确保顾客的预付款资金财产安全。
维护保养消费者权利并不是琐事,根据法律方式回复人民群众关心,充足展示出了法律惠民的核心理念。希望北京市的《条例》可以获得合理贯彻执行,强有力维护顾客的合法权利,与此同时也为别的地区给予有利参考,一同促进预付款式交易标准井然有序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