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南京市美女大学生王某月被男朋友洪某等人残害案原本定于12月17日开庭审理。12月16日,澎湃新闻网(www.thepaper.cn)从王某月的爸爸刘先生处获知,16日中午3点多,他临时性接到西双版纳州初级法院通告,称原本定于17日的开庭审理取消了,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未确定。
刘先生说,由于此次开庭审理,一家老小十多口人都赶到昆明市,“如今不清楚应该怎么办,我到底是回家或是不回家呢?”
遇害美女大学生一方的委托代理人杨姓刑事辩护律师告知澎湃新闻网,人民法院表明,由于12月17日要举办第二次庭前会议,原本定开庭审理時间延迟。“12月13日举办了第一次庭前会议,另一方辩护律师明确提出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因此12月17日举办第二次庭前会议。”
杨刑事辩护律师表明,“这也是程序性的事儿,我认为沒有什么叫不法直接证据。”他期待人民法院公布公平地进行工作中。
上海市大邦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向澎湃新闻网剖析表明,根据《五部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五条要求,被告以及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判前申请办理清除不法直接证据,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关案件线索或是资料的,法院理应举办庭前会议。人民法院理应根据提供相关直接证据原材料等方法,有目的性地对直接证据搜集的合理合法做出表明。法院可以核查状况,倾听意见。
丁金坤表明,庭前会议会程序性互换直接证据,假如觉得该证据因涉嫌不法获得,可以规定清除,不可以变成呈堂证供。
庭前会议是不是可以多次举办?
丁金坤称,依据法院申请办理刑案庭前会议技术规范(实施)第六条要求,依据案子状况,庭前会议可以在开庭审判前多次举办;闭庭后,可以在再度开庭审理前举办庭前会议。
丁金坤表明,因为审理限期的限定,不太可能开很多次庭前会议。依据《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理应在审理后二个月之内判决,至迟不能超过三个月。针对很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案子或是先予执行的案子,及其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要求情况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准许,可以增加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必须增加的,请示最高法院准许。
上海市正策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表明,被告方一方所说的“不法直接证据”简易而言,很有可能指公安机关或是人民检察院根据非法行为获得的直接证据,例如“逼供”等。“人民法院临时性撤消,可能是考虑到必须時间对被告方辩护律师明确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想法开展基本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