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健全公司境外上市管控规章制度,并不是缩紧境外上市管控现行政策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12月24日电 (小编 夏宾)证监会2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证监会相关责任人对小编表明,展望未来,扩大进口的大方向始终不变,适用公司用好二种資源的观念也始终不变。健全公司境外上市管控规章制度,并并不是对境外上市管控现行政策的缩紧。
以上责任人表明,大家将再次坚持不懈在对外开放中谋出路、在标准中谋发展,维持海外融资方式通畅,为公司境外上市主题活动给予清楚、全透明和可实际操作的标准,搭建更为平稳、可预估的系统自然环境。
该责任人称,对特殊行业领域主管机构以规章制度标准明确规定公司境外上市前执行管控程序流程的,公司递交备案前理应获得主管机构出示的监督建议、报备或审批等文档。依据要求,中国证监会将带头创建公司境外上市部门协作管控联动机制,在接到备案申报材料后,积极与相关主管机构加强沟通或征询建议,以提升报备高效率。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将相互配合促进相关主管机构明确有关方面的管控规章制度标准,提升现行政策可预估性。
除此之外,对涉及到外国投资安全性核查、网络信息安全核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范畴内的公司境外上市,在递交备案前,公司理应依规审报安全性核查。
该责任人特意提及,在遵循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达到合规管理标准的协议控制(VIE)构架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