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境外上市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公布征询建议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12月24日电 (小编 夏宾)证监会24日发布信息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会与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提出了修定提议,科学研究拟定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要求”),并同歩拟定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法”),做为规范的配套设施标准,现一并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
这一举动致力于推动公司运用海外金融市场标准身心健康发展趋势,适用公司依规合规管理赴境外上市。据了解,要求共五章二十八条,具体内容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管控规章制度。对地区公司立即和间接性境外上市主题活动统一执行报备管理方法。
二是加强监管协作。创建地区公司境外上市管控联动机制,加强管控协作;境外上市报备管理方法与卫生检查等体制搞好对接;健全跨境电商证券监管协作分配,创建备案信息查询通告等体制。
三是确立法律依据。确立未执行报备程序流程、报备原材料作假等违反规定违纪行为的法律依据,提升违反规定违规成本费。
四是提高规章制度多元性。融合金融市场扩大进口实践活动和适用公司发展必须,确立在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下,海外立即发售上市可向地区特殊行为主体发售;进一步便捷“全流通”;放开海外募集资金、发放股利分配的货币限定,达到公司在海外募资RMB的要求。
方法则共二十四条,具体内容也包含四个方面:一是确立报备管理方法应用领域及有关评定规范;二是确立报备行为主体和报备程序流程;三是确立重大事项汇报规定,加强事中过后管控;四是确立海外证劵公司的报备规定。
中国证监会表明,我国扩张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大方向始终不变,适用公司依规合规管理到境外上市、用好二种資源的心态始终不变,标准的效果是因为加快发展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