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2月27日电(小编郭宇靖)记者27日从北京建委获知,为合理提升公共租赁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房供货,切实减轻北京首都特大城市新市民、年轻人住宅难点,北京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整体规划生态资源委、财政局四单位前不久协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通告规定,新供产品住宅需按占比配套保障性住房租赁房,与此同时配套住宅需与同一物业管理服务地区内别的住宅执行统一管理方法。
通告确立,在新供产品住宅、拆迁安置房等新项目中,每一年应根据新供住房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一定占比,配套公共租赁房、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及相对应机动车辆停车场。在其中,产品住宅新项目配套以保障性住房租赁房为主导,关键给予70平米以内的小户型房子、低房租成套设备住房。
与此同时,为提高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定居质量和居住环境,通告确立,配套住宅与新项目别的住宅在合理布局、建筑间距、园林景观自然环境、园林绿化,建筑外立面的设计风格、颜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等层面维持基本一致。配套住宅正常情况下采用集中化合理布局,以整幢、整模块为最少施工单位。配套住宅执行装配式装修制成品拿房,与同一物业管理服务地区内别的住宅执行统一管理方法,享有同样物业管理。
北京建委相关责任人表明,“十四五”期内,北京市将重点围绕住有所居总体目标,以破译北京首都特大城市住宅艰难问题为核心,在地理位置优越、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的人口数量、产业链聚居区关键合理布局,补足保障性住房租赁房薄弱点,全方位提升保障性住房合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