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电 据深圳卫健委官微信息,1月11日,深圳汇报4例新冠病毒呈阳性病毒感染者。有关状况如下所示:
病案5
男,51岁,为龙岗区某企业员工,定居在深圳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草埔西小区鹤围村64栋。
病案6
女,72岁,定居在深圳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草埔西小区鹤围村64栋。
病案7
女,77岁,定居在深圳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草埔西小区鹤围村64栋。
病案8
女,27岁,为龙岗区某企业员工,定居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侨联东5巷,是病案2的密接者。
以上病例均是在密接者清查、关键人员管控中发觉的,病案5、6、7为同一个家庭主要成员。分析判断,增加4名呈阳性病毒感染者与以前的诊断病案归属于同一散播链。
4名病毒感染者已经传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紧急分院防护医治,疾病诊断待出。有关密接者、次密接者及核心工作人员已经清查中,其定居、工作中及有关重污染区域已执行管控措施,主题活动过的关键场地已开展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