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几家互联网企业都收到了反垄断罚单,大部分属于经营者集中案,顶格处罚50万元。其中阿里和美团“二选一”被罚最为严重,两家分别被罚182.28亿和34.42亿。我国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反垄断规则已逐渐清晰。
01|性质不同,罚款不同
美团此前因存在不正当竞争被罚,与饿了么互诉法庭,最终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饿了么向美团赔偿8万元。这类案件属于反垄断环境下的商业纠纷,与反垄断有性质上的不同。
去年11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互联网进入强监管周期。3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信息,根据《反垄断法》,10项股权投资交易违法,对参与其中的12家互联网科技公司作出顶格处罚,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同样依据《反垄断法》,50万与百亿的罚款差别巨大,主要也在于性质不同。
《反垄断法》针对的垄断行为分为三种,分别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上述案件违反《反垄断法》,但交易行为未构成垄断,属于构成了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02|“二选一”成最大红线
今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出了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最大罚单。阿里巴巴集团被处以182.28亿元罚款。
监管总局指出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指对平台内的商家提出“二选一”的要求,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二选一”也成为平台经济目前的最大红线。在给阿里开出罚单之后,市场监管总局主持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美团被罚也因“二选一”,具体是指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罚款共计34.42亿元。
03|反垄断主要针对B端市场
平台经济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市场,一边连接十亿普通消费者,一边连接千万中小企业和商家。阿里和美团是平台经济的代表企业,涉及的“二选一”行为主要发生在B端。换句话说,此次监管主要针对的也是B端的垄断行为。
业内观点认为,疫情以来,中小企业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同时,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司的市场支配力不断上升,进一步增大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针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行为,既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机会,也间接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保护。
结束语:反垄断周期渐近,执法力度增加,平台经济进入整改和调整,未来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优势,将更体现在产品服务和社会价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