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英烈留念设备集中化养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英烈留念设备维护行政公益诉讼经典案例之九
■ 基本上案件
抗日战争时期,河北石家庄灵寿县是晋察冀边区政府部门、边区金融机构、抗大二分校等机关单位驻扎地,全乡有35处英雄人物英烈留念设备,503处散葬革命烈士陵园,零散遍布在15个城镇的田间乃至村民委员会院中。因长期性疏于管理方法维护,留念设备碑体破损比较严重、墓碑模模糊糊,周边私搭乱建等问题突显。
■ 调研和催促履行职责
2020年6月,河北石家庄灵寿县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责中发觉,管辖区内好几处英烈留念设备存有不一样水平当然毁损和人为因素毁坏,遂创立重案组,并于7月10日立案查处。
为全方位把握全乡英雄人物英烈留念设备有关数据信息和管理方法现况,重案组历经15天,现场走访调查审查了遍及全乡15个城镇的35处英雄人物英烈留念设备,及其503处散葬革命烈士陵园,发觉有31处留念设备未划分维护范畴,29处群雕比较严重破损,3处群雕遗失,大部分散葬革命烈士陵园因长期性疏于管理方法破损毁坏比较严重,且没有人扫墓。
对于英雄人物英烈留念设备维护管理维护工作上存在的不足,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会、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呈送《关于灵寿县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从融合红色文化资源、筹建革命烈士陵园、集中统一管理方法等层面提意见。
经与负责人行政机关灵寿县退伍军人事务局沟通交流,灵寿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29日传出执行异议检察建议:一是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对遗失、残缺不全、破损、墓碑模模糊糊的英烈留念设备开展整修;二是划分维护范畴,对侵吞、占用英烈留念设备等问题开展整顿;三是强化管理维护,对英烈留念设备附近的脏物、野草、废弃物完成清除,修复英雄人物英烈留念设备庄重、庄严肃穆的自然环境。
2020年11月30日,灵寿县退伍军人事务局书面形式回应,已按检察建议开展整顿。依据县委会、县委县政府规定,运行革命烈士陵园工程建设,待完工后,将零散遍布的英烈留念设备迁到规范化管理维护。
2020年12月,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对整顿状况现场跟进监管,发觉一部分问题未彻底整顿,筹建的革命烈士陵园因经费预算问题也已停产。2021年2月4日,灵寿县人民检察院依规向法院提到行政公益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判期内,灵寿县人民检察院依照退伍军人事务部、最高检察院有关发展县市级及下列英烈留念设备维护管理维护专项整治的规定,积极主动带头融洽某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县文物部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举办调度会,依照“应迁尽迁、集中化养管”的标准,确立职责权限、制订迁到计划方案,协调解决的拆迁中遇上的难点。在多方紧密配合促进下,革命烈士陵园工程项目成功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