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消费者准备退货时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违背的无原包装是否可以退货。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是不符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
“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东西到底和想象的是否一样,有没有质量问题,都得拆包装,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所以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
有时候消费者手里的商品是完好的,但在退货过程中被快递、物流弄坏了。但法律还是强调,只要商品在消费者手里是完好的就可以。当然,到底是谁的责任,在实际过程中还需要举证。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新买的冰箱运回家后,发现出现问题,肿么办,联系商家换货呗。但如若你心急手快,将冰箱外包装都扔了,肿么办?不用怕,今天就来告诉你,冰箱出现质量问题,即便没有外包装,也是能够正常退换货的。
市民魏先生就遇到了这一的状况,他在商城购买了一台冰箱,结果发现冰箱不制冷,当厂家售后维修人员进行检测后,发现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因在三包期内,属于7天无条件退货,商场统一退货。
但在退货时,维修人员认为魏先生将外包装丢弃,所以要求魏先生支付500元的包装费才能退货。并且对方认定魏先生在购物的时候并没有仔细验货,才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因此还需魏先生额外支付300元的运输费。
对此魏先生感到很困惑,他想知道,商场收取这些费用是否合理呢?
对此律师表示,按照三包规定,在购买商品七日内可以退货。买到问题产品,并无过错,而是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另外,法律并没有将必须保证外包装完好、附件需齐全等列为退货前提。
因此,商家退货收费是不合理的,其应承担因销售瑕疵产品造成的退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