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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十一年四月莫须有是什么意思,南宋收三大将兵权,韩世忠、张俊任枢密使,岳飞任枢密副使,然后,三大将先后都参与到“谋反”案中
五月,韩世忠的部下胡纺告发,韩世忠的亲信景著欲生事造反,阴谋迎韩世忠重新回淮东掌军,景著被捕下狱
诏韩世忠听候御前,随时准备接受处分;委派张俊、岳飞赴楚州调查韩世忠参与谋反的证据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十月,岳飞的部下王俊告发,岳飞的儿子岳云与岳飞的亲信张宪通信,欲造反生事,阴谋迎岳飞重回鄂州掌军,张宪、岳云被捕下狱
诏岳飞入大理寺配合调查张宪谋反案;委派张俊赴鄂州调查岳飞参与谋反的证据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殿中侍御使江邈告发张俊,上应天谶,位高权重,下有两个干儿子坐拥重兵,很有可能谋反
张俊被夺职为散官,“罢为镇洮、宁武、奉宁军节度使,元醴泉观使”~《宋史.卷三百六十九.张俊》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七》
三大将都想谋反?
赵构是个被金人吓破蛋……啊不,胆……啊不,就是蛋的昏君,却不是傻子,他是怎样才能在临安安顿下来的,他自己心里很清楚,所以,赵构先保下了韩世忠,后保下了张俊
张宪被诬谋反,秦桧请赵构下诏令岳飞配合调查时,赵构说
~《宋史.卷三百六十八.张宪》
赵构的意思很明显,只要达到收兵权于朝廷的目的就行了,不要做的太过分
关于秦桧第二次任相以后的诏狱,赵构说
“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名曰诏狱,实无诏旨”~《宋史.刑法志.二》
宋代史家笔下的岳飞案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六》
徐梦莘作《会编》的思路是“各说异同,事有疑信,兼收并蓄,宁繁勿简”,在写到“张宪谋反、岳飞狱中受辱”这段时也实在抄不下去了,直指其为秽史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李心传写完岳飞冤案始末,略带感情色彩地记录了这段韩世忠与秦桧的对话,关于张宪谋反一事,秦桧说:张宪与岳云通信的书信虽然下落不明,但这件事“莫须有”
现代对这个“莫须有”的意思有三种理解,1.“难道没有?”2.“可能会有”,3.断句为“其事体莫,须有!”(可以判断第三种说法只是附会,后面有史料证明)
可怜的老韩此时无权无势,又拿什么来证明这件事并没有呢?
吕中认为秦桧和张俊“不置之(岳飞)死地不止”,众多或阿谀或胁迫之人便“附会其事,无所不至”。“莫须有”三字是秦桧用来敷衍老韩的托词
何(亻甫)认为“莫须有”三个字是秦桧强加给岳飞的罪名,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南宋史家王明清
因职务便利得以遍观岳飞案档案,判断这是一场完完全全“的见诬罔,孰所为据?”便“遽皆处极典”的冤案,读之“拂膺”
对参与到制造这场冤案的酷吏们逃脱了正义的审判而感到十分惋惜
种种迹象表明,秦桧“片纸入狱”矫诏杀岳飞后倒逼赵构追认既成事实(移步相关问题下见我的答案)
然而,这伙人其实心里很虚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三》
榜谕:
关于岳飞案,不许议论,不许上诉;各级官府不许受理与岳飞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
没有口供,没有物证,在只有一群秦桧自己找来的人证情况下,秦桧凭什么咬定“难道没有”?
“难道没有”是反问句,按语境,韩世忠应该追问“何以莫须有”?而不是“韩世忠怫然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老韩的意思是要么找出真凭实据,要么放人,你龟儿子说个“可能会有”就想杀老岳,天下人不服!
所以,具体在韩世忠与秦桧对话中的“莫须有”解释为“可能会有”比较符合情理
看了@晓风2016.的回答,十八层地狱中的秦桧笑得合不拢嘴:
好孩子啊,俺当年也只敢硬着头皮说个“莫须有”,然后搬出赵老九的名头说“此上意也”,如今你倒编了一堆证据把岳飞的罪名给落实了,有种!果然是青出于蓝,俺老秦家后继有人啊…………敢问老弟是林姓一系还是王姓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