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国家防办部署双台风“康森”“灿都”防御工作,
台风的形成
台风的成因,至今仍无法十分确定,但已知它是由热带大气内的扰动发展而来的。在热带海洋上,海面因受太阳直射而使海水温度升高,海水容易蒸发成水汽散布在空中,故热带海洋上的空气温度高、湿度大,这种空气因温度高而膨胀,致使密度减小,质量减轻,而赤道附近风力微弱,所以很容易上升,发生对流作用,同时周围之较冷空气流入补充,然后再上升,如此循环不已,终必使整个气柱皆为温度较高、重量较轻、密度较小之空气,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热带低压」。然而空气之流动是自高气压流向低气压,就好像是水从高处流向低处一样,四周气压较高处的空气必向气压较低处流动,而形成「风」。在夏季,因为太阳直射区域由赤道向北移,致使南半球之东南信风越过赤道转向成西南季风侵入北半球,和原来北半球的东北信风相遇,更迫挤此空气上升,增加对流作用,再因西南季风和东北信风方向不同,相遇时常造成波动和旋涡。这种西南季风和东北信风相遇所造成的辐合作用,和原来的对流作用继续不断,使已形成为低气压的旋涡继续加深,也就是使四周空气加快向旋涡中心流,流入愈快时,其风速就愈大;当近地面最大风速到达或超过每秒17.2米时,我们就称它为台风。
在《中国首条不限速高速公路...》的文章中,笔者提到,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牌会影响行车速度,而除了影响速度,高速公路广告牌对行车安全又有怎样的影响呢?
一般来说,在开车经过一个广告牌的时候,司机们或多或少会转头看一下,或者是用眼角余光扫一眼,这就分散了司机的注意力,最终对行车安全带来影响。如果广告牌设置的比较吸引力,如很性感、很有创意、很个性,那么司机们目光的停留时间还会成倍增加。
京哈高速公路香河服务区附近的恐怖广告牌
此前,已有多个研究机构就路边广告牌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显示:广告牌的距离、密度、颜色、内容等,都会对安全构成威胁。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的一项分析认为,路边广告牌与公路的距离会影响驾驶员注视广告牌的时间,随着距离的增加,注视时间会形成一个抛物线形状。
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也对广告牌对指示牌对司机的吸引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者在广告牌后方的不同距离分别设立了指示牌,数据显示,指示牌与广告牌的距离越近,司机注视指示牌的平均时间越短。
也难怪,很多司机会错过高速路出口。
简单来说,高速公路广告牌吸引了司机的注意力,并直接影响着司机观察交通指示牌的时间。也就是说,这些广告牌分散了驾驶员的注意力。
而就在驾驶员注意力被分散的刹那,车子会开出去很远。此前车图腾就计算过,开车走神的那几秒,车子会跑出去多远:
如果按照目前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120km/h行驶,假如司机用1秒钟的时间来了解广告牌上的信息,车子会跑出 33 米!
这是什么概念?
在你走神的那短短的几秒,你极有可能会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
或是忽视路边的警示牌,进而引发事故——
这看起来很恐怖。
然而,广告牌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并不只是吸引司机的目光那么简单。
南通大学航海医学研究所在对广告牌的密度对司机控制汽车的能力进行了分析后,得出结论:广告牌会对司机控制车速的能力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弯道时,一定密度的广告牌会让司机控制车速的能力大幅降低。
并且,高密度的广告牌会缩短司机的跟车距离,降低司机控制跟车距离的能力。
此外,驾车经过密集度高的广告牌时 ,横向偏移会大于无广告牌,这意味着,广告牌会使司机控制方向的能力变差。
通过以上研究结果,我们可以总结出:广告牌会让驾驶员在开车时分心,而驾驶员分心走神恰恰是引发高速公路事故的重要因素。据此前的调查结果显示,大约有30%的道路交通事故由驾驶员分心引起。
另外,很多广告牌的质量也堪忧。当遭遇恶劣天气,这些广告牌便成了更直接的杀人利器,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2010年7月16日,台风“康森”吹袭海南,造成东线高速陵水到三亚段的广告牌基本“全军覆灭”,其中三亚入口一个广告牌被吹倒时砸死多人,还有一个广告牌倒下后直接砸中高速路边的一根10KV高压电线杆,拉断了相邻的11根电杆,给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重。
说到这,或许有人会问了,既然广告牌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如此严重的影响,那为何却没有禁止呢?
这原因嘛,笔者还真不清楚。
不过,在很久以前,我国便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路两旁的广告牌的经营进行了限制。
首先,要取得广告经营权。
在我国,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经营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经营者需要向所在地工商局申请并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方能经营这些户外广告。
至于高速公路两边的广告牌是否属于合法经营,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收费公路的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一般高速公路都属于收费公路,所以修建和运营高速公路的公司通常都具备广告经营权,所以,像是高速公路的路桥和公路两侧的那些广告牌,只要是这些公司经营或转包的,都属于合法经营范围。
其次,避开限制区域。
根据《公路法》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第2款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但第13条第1款还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高速公路两侧分为两个区域: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其中,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经批准是可以设置广告牌的,在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外的,只要取得对应的户外广告经营资格,也是可以建设和经营户外广告的。
可以说,我国对类似的户外广告经营的要求比较宽松。并且,经营这种户外广告牌的收益也相当可观。
据笔者身边经营户外广告的朋友介绍,以高速公路两侧的立柱广告为例,其一个广告面一年的广告收费通常是5万元起步。也就是说,如果这两面广告位都售卖出去,一年就可以轻松入账10万元。
而根据车流量的不同,不同的高速公路,同一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广告牌的收费标准也天差地别。刚才提到的5万元起步真的只是起步价,在有些区域,立柱广告一年的费用是超过百万元的。
这也是为何在我国高速公路上可以看到大量的广告牌,甚至可以用“三步一塔”、“五步一杆”来形容。
如这样的跨线桥广告牌——
如京沪高速济南段,每隔几百米就会有一块单立柱广告牌——
虽然我们可以商人逐利的本质,但如此繁多的广告牌,真的已经成为了行车“隐形杀手”,对驾乘人员构成了极大威胁。
值得称道的是,包括浙江、甘肃等在内的不少省份已经进行或开始了高速公路广告牌的整顿。
那么,对高速公路广告牌,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文/车突突 ,车图腾出品,未经许可,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