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还p2p平台是做什么的。打个比方,村里的媒婆洗手不干退休了,那她之前介绍的小对象们是不是也要跟着离婚,不用承担夫妻忠诚义务了?
脚趾头都知道不是。
合法的p2p平台不是借款人,不是资金使用人
从正规合法的角度而言,p2p仅仅只是个信息中介平,在p2p借贷合同中,真实的借款人必须是与p2p平台独立的,平台仅仅起一个信息中介、联姻的作用,借款人一般是中小企业和商户(个人车贷、消费贷等等),他们向平台提出资金适用需求,平台帮他们发标,当然这是最简单的模式,还有各种衍生模式,但基础的法律关系就是,p2p平台只负责传递信息。如果平台因为各种原因倒闭,如果借款人因为和p2p相互独立,他的偿付能力不会受影响,p2p倒闭时要做好相应的对接工作。
p2p平台不是担保方,不兜底
在这个关系中,影响资金安全的,应该是借款人也就是资产端的偿付能力和其提供的担保的价值。
如果出现大面积借款人违约事件,p2p平台如果尽到了资产审核义务,也不能承担兜底任务,这也是银监会为何三令五申要求打破刚性兑付,打破风险备付金制度。
即便p2p因为审核不严,导致不良资产在平台借贷,p2p承担的也是审核不严引发的责任,而不是借贷关系中的担保或兑付责任。
所以,p2p平台倒闭,仅仅只是其作为一个资金信息介绍人的存续问题。
媒婆退休了,她撮合的小夫妻可不能跟着离婚。
但是,如果p2p平台上的借款人信息是假的,比如其实钱都是就流了p2p平台自己的企业,这就叫自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这就好比媒婆把村里的几百个好姑娘(投资人)都介绍给了自己家的三个傻儿子(自融项目)。
如果出现这种自融的情况,p2p倒闭,往往就是因为自融项目无力维持,三个傻儿子撑不住了,要撤退,那此时,p2p就要承担退赔、兜底责任。
一、什么是P2P
P2P就是 Peer to Peer,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贷款平台。
在2013到2014年一年多的时间里,冒出了3000多家 P2P 平台,那时的市面上充斥着各种 P2P 理财产品。2015年以后,像e租宝、大大集团这种互联网金融诈骗案的爆发,监管就趋严了。所以,到了2016年,有1700多家已经停业退出,或者跑路清盘了。到了2017年的时候,这种倒闭的 P2P 平台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五六十以上,一半以上已经倒闭掉了。
二、P2P的底层逻辑
P2P 平台为什么会频繁出事呢?不是因为监管的问题,而是因为它背后的金融逻辑不对。
监管部门对 P2P 平台的定义其实是非常精确的,像银监会认为,P2P就是“网贷平台,就是金融信息中介,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吸纳存款资金,不得非法集资”。换句话说,就是不允许你搞资金池。
这就和 P2P 平台要做的贷款业务发生了矛盾。因为P2P 做的是个人对个人的贷款业务。贷款业务的核心是什么?是去了解借款人的资质,包括他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
那么这个业务,能不能够通过线上完成,通过借款人的填表完成,或者通过借款人在网上留下的数据信息来分析完成呢?目前看上去是非常非常难的。为什么?有三个原因。
第一,互联网是没有办法自动甄别信息的真伪的。比如说,你在要求借款人填表的时候,有哪个借款人会主动地说自己不诚信呢?除了极个别超级互联网公司之外,网上留下的这些零碎信息,根本就达不到征信的要求。互联网可以传递真实信息,也可以传递虚假信息,这两种信息对于互联网来说是完全一样的。所以说,识别借款人资质的工作不是说有了互联网就可以自动完成的。
第二,作为信息中介,你就只能收取信息中介费,这个费用是很低的,你没有办法通过吸收存款来赚取存贷差。那么这一点点收入,很难覆盖贷款业务的成本。
给你举个例子,很多人都喜欢拿美国的网贷平台,也就是 P2P 平台的鼻祖 Lending Club 作标杆。Lending Club 确确实实是始终坚持着信息中介的路线,不开资金池,不接触资金,就收取一点点双方的服务费为盈利点。这家被炒得很火的企业实际上盈利是非常低的,光2016年它就亏损了1.46亿美元,然后在它当时轰轰烈烈上市以后,它的股价至今为止已经跌了80%,上市初期的时候,市值是50亿美元,截至今年,市值已经只剩了17亿美元。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一个信息中介想支撑贷款业务的成本,是非常难的。
第三,就是 P2P 做的小额和微额贷款,本来就是传统银行不愿意做的高风险、高成本业务。现在很多 P2P 平台,压根儿没有互联网技术,也没有任何金融专业知识。所以,没有数据,没有风险管理,也没有有效的获得客户的渠道,怎么可能不出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