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问:谁这痛恨职业打假人?当然是制假卖假者。一般消费者不会狠他们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甚至喜欢他们,因为他们为消费者出气。如果有部分人以打假为职业,只能说明制假卖假很猖狂,为职业打假人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执法欠缺甚至充当保护伞的情况下,消费者更需要职业打假人经常打假,否则消费者的权益难以落实。当全社会都支持职业打假人的时候,制假卖假就基本没有市场了,那么职业打假人就没有了生存空间,自然就不会有职业打假人。有人说职业打假人非法牟利,那大家应该问问制假卖假为全社会带来多大危害?还记得三聚氰胺造成的大头娃娃吧!而职业打假人不可能危害正常消费者的权益,反而保护了消费者权利,净化市场。何乐而不为!现在有人打击职业打假人,客观上就是保护制假卖假!
感谢悟空问答平台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界定“超市职业打假人”这号李逵和李鬼的标准,我个人认为关键点在打假的超市是否真的存在违规行为影响消费者切身权益!
“职业超市打假人”的基本素质就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等相关法律法规非常了解!这个群体的人本身就比普通老百姓掌握更为细致和专业的法律法规条文,对超市经营管理也是套路都熟。如果将所掌握知识服务于消费者维权这个领域,这群“职业超市打假人”即使是有偿收费公司或机构,也是可以有很多种方式方法获得盈利和口碑的!
这种就是源于公益和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操作!
但是,有一群“职业超市打假人”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超市货品管理和门禁等漏洞,蓄意造假,提前在超市放入过期商品,有组织有计划去投诉索赔的行为,就是道德沦丧的犯罪行为。
2017年11月,永辉超市北京旧宫店,遭遇一名“超市职业打假人”:此人用浸有化学药品的棉片,涂改商品生产日期。用随身携带的针,在面包上扎孔,再塞进头发。永辉超市摄像头全程拍下作案人的造假经过。该打假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中。
律师认为:如果一个消费者经常实施“造假买假”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
这是永辉首次通过法律手段应对恶意职业打假人。仅永辉超市在福州的一些门店,每年要承受类似行为的索赔便达5万~6万元。
这群“超市职业打假人”就是一伙利用高学识来实施敲诈勒索的“李鬼”。各大超市纷纷联合成立“负面信息交互联盟”并将相关作案人信息直接与公安机关共享。
“超市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以个人团体利益谋取暴利为目的!面对屡试不爽的套路,在金钱和道德面前失去了基本判断!
超市,作为服务老百姓餐桌和生活的便利服务载体,它们的正向发展对百姓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受是密切相关的!
尽管具有勒索嫌疑的“超市职业打假人”非常可恶,但作为当事人的各大超市,其实也应当从这一次次勒索中总结出经验教训。
为什么总有人可以钻这种空子?还不是因为自身管理需要提升和完善吗!尽管在面对索赔时,超市可以提供进货单来做为“问题产品”非本超市产品的证据。但是,超市是否可以在梳理管理流程和引进智能化管理技术来提升超市的管理力度和服务感受呢?
比如:为什么“超市职业打假人”可以涂改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超市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有涂改行为时就预先报警或者专利价签无法涂改呢?
对于如何识别是否携带东西进超市,是否也可以通过技术来解决呢?
“超市职业打假人”在给产品做一些动作时,肯定是要花费点时间的,我们的货架是否可以配备摄像头,或者像亚马逊无人超市的感应货架,对于是否是处于购买时的选择,还是在对产品动手脚,有一个风控识别的等级设置呢?这是管理深度和技术提升都可以突破和解决的问题!
一个超市的力量有限的!集结更多超市,大家全力打击恶意勒索,净化超市服务体验!提升超市服务质量,让超市覆盖的民众生活区内的老百姓更加能感受到超市服务民生的决心和诚意!当消费者都站出来维护自家超市的声誉时,犯罪分子便会无所遁形,这才是解决顽疾的终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