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红包随处可见,尤其是逢年过节,工作群中的领导、家庭群中的长辈都可能发红包活跃气氛,人们在群里抢的也不亦乐乎。然而,并不是所有微信红包都能抢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盗窃罪。
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据报道,去年1月31日,李某扫码加入“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其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抢红包300元,被发现后退群拒不退还。随后,李某再次扫码进入该群,抢红包900元。
据介绍,一般在微信群众发放的凭手气红包,发红包者自愿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份数不等的红包,抢红包者则可以抢到金额不等的红包,发红包与抢红包者构成赠与关系,与违法犯罪没有关系。
但专属红包内的财产是有权属的,是指向特定权利人的,并不是谁都可以抢的随机红包。在权利人收取红包前,红包依然属于发红包者所有。
因而,明知他人在微信群内向特殊对象发送专属红包而抢走的行为显然涉嫌违法,金额较大者则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