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推进国防动员深化改革期内临时调节可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决策
北京市10月2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推进国防动员深化改革期内临时调节可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决策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大会根据)
为了更好地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有关推进国防动员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大会决策:推进国防动员深化改革期内,临时调节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相关国防动员及其人民武装鼓励,经济发展鼓励,人防,交通出行战备训练,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军地职责配备,工作中组织机构和国防动员資源指引应用的要求。具体措施依照中共中央的相关决策,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实行。改革创新对策完善后,立即调整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本决策自2021年10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