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从来不是人生唯一的答案,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赢”更会带来难以承受的恶果。
2023年 6月,苏州某公司发布关于市场营销部经理的竞聘通知。
为了升职加薪,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郭妍动起了歪脑筋。
当得知还有比她资历更深的张丹报名竞聘市场营销部经理,郭妍先假意恭贺,然后一直怂恿张丹去和总经理谭振国搞好关系。因为这样,谭振国很可能就会对张丹产生反感,自己便能乘虚而入。
于是,她组织了一场聚餐,在饭桌上不断劝张丹给谭振国敬酒,同时自己也伺机跟二人碰杯。几轮下来,谭振国和张丹就被灌晕了。
郭妍附在张丹耳边小声提议,饭后去唱歌,以继续拉近和谭总的关系。张丹不知是计,还以为郭妍真是为自己好,便欣然应允。谭振国见大家兴致这么高,因此也没拒绝。
到了歌厅,大家又喝了不少酒,谭振国和张丹醉得不轻。郭妍趁机拍下两人合照,将此合照发在微信朋友圈,其中张丹与公司总经理谭振国依偎在一起。这引起了谭振国妻子王莉的怀疑和质问。
谭振国开始回想那天的情况:同事聚餐、唱歌,大家都喝了不少酒。他清醒地记得自己一个人在宾馆里,但具体细节已模糊不清。然而,这张照片显然是郭妍趁他和张丹喝多了时拍摄的。
正在公司考评结果汇总、确定营销部经理人选的关键时刻,郭妍在朋友圈发布这张图片是否故意暗示张丹和领导关系好,并试图将张丹置于不正当竞争的境地?这个疑问让谭振国产生了怀疑。
为了弄清真相,谭振国让人事行政部经理秘密调查。然而,调查结果却完全颠覆了谭振国的猜测:郭妍得知张丹也报名竞聘时,不仅恭贺她必然当选,还给予各种帮助和建议,并自嘲道:“我只是给你做陪衬,否则无法体现竞聘上岗的理念。”
这一发现让谭振国陷入了更深的困惑。到底是郭妍故意挑拨还是自己多疑了?公司选择营销部经理的决策变得棘手起来。若提拔张丹,可能会引起其他员工议论;若提拔郭妍,则需要考虑她的人品问题。
谭振国深感后悔,觉得那天的同事聚会就是一场“鸿门宴”。在他左思右想、权衡利弊之际,郭妍给他发来短信,承认自己办事莽撞,发朋友圈给总经理带来了麻烦,并特地来道歉。谭振国看完短信没有回复,但心里已经下定决心——他要和张丹保持距离!
几天后,张丹被调往下属分公司担任经理,退出了营销部经理的竞聘。公司内不少人为她打抱不平,认为是郭妍耍花招算计她,才导致她不得不离开总公司。
郭妍不断向同事们解释自己的无心之失,并已向张丹和谭振国都道了歉。她也并没有逃避面对张丹,反而积极组织同事们为张丹送别活动。渐渐地,连张丹也不好意思再责怪她。
竞聘营销部经理的人只剩郭妍。人事行政部经理告诉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报名竞聘。她听完微微一笑,表示支持公司决定。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郭妍又把主意打到了谭振国妻子身上,等到谭振国出差,郭妍立马带礼物登门拜访他的妻子王莉。她迅速和王莉熟络起来,隔三差五约着一起去做美容。
王莉发现郭妍机灵乖巧,会说话能办事,就在谭振国面前替她说好话。谭振国连忙告诉妻子:“公司现在处于选人用人的敏感时期,你要和郭妍保持距离,千万不要收她的礼物。”王莉听完不置可否。
一天晚上,谭振国夫妇正准备休息,王莉突然收到郭妍发来的微信,看完吃了一惊。她刚准备拿给谭振国看,消息又被撤回了。王莉告诉他:“那条微信写的是:‘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工作岗位很快就会有变化。’”
这下,王莉信了丈夫的话,郭妍和她交朋友根本不是真心实意,只是为了哄她当自己升职加薪的助推手。
第二天,谭振国到公司后,把郭妍叫到办公室,郑重地说:“竞聘上岗应该靠实力取胜,不能玩心眼和耍手段。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取消你的竞聘资格,并指派其他人担任部门经理。”郭妍听了气急败坏地说:“谭总,我为竞聘上岗付出了全部精力!”谭振国摇摇头道:“这不是公平竞争的方式,我无法支持这种做法。”
郭妍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狠,盯着谭振国说:“你知不知道聚会那天你还做了什么?”谭振国站起身来,指着她道:“你这是在威胁我!那天除了喝酒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别想用这种手段来要挟我。如果你不想继续工作就写辞职信!”郭妍气愤地转身离开办公室,回到自己的工位打电话给HR说“我辞职了”,然后收拾东西离开了公司。
人事行政部经理将此事上报给谭振国,他淡淡回复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她办理离职手续。”
谁也没有料到,当天下午,在众目睽睽之下,谭振国被警察戴上手铐从公司押走。员工们感到困惑不解,忍不住猜测:上午郭妍刚离职,下午谭振国就被抓了,这两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关系?
原来是郭妍离开公司后立即去公安局报案,指控谭振国利用他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身份,在她参加竞聘上岗的机会中,趁酒后让她到宾馆单独谈话,并对她进行了强奸。郭妍提供了宾馆开房凭证、当时穿着的内裤以及谭振国的裸照作为证据。
消息传回公司后,许多员工难以相信,因为谭振国平时非常严肃,很少与下属亲近,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但也有员工认为,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了解他的内心,所以不能排除谭振国真的做了坏事的可能性。
根据郭妍提供的证据,警方决定对谭振国展开调查,并将其带到公安局接受审讯。
在接受询问时,谭振国坚决否认强奸郭妍,并声称自己当天喝醉了,对于去宾馆的情况一无所知。然而,警方在郭妍的内裤上发现了谭振国的DNA物质。因此,谭振国的辩解未被采信,并被刑事拘留。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案件存在许多疑点:证人张丹等人表示当天饭局和唱歌都是由郭妍组织安排;而郭妍控告谭振国与她竞争失利有紧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谭振国酒后行为不端呢?还是郭妍进行诬告陷害?
警方调取了不同场所的监控录像,并逐渐还原了事实真相。
根据视频显示,在离开饭店时,谭振国已经显露出步履蹒跚的迹象。在离开歌厅时,他和张丹都是被人扶着走出来的。郭妍叫了一辆车送走张丹后,扶着谭振国去了宾馆并开房。半小时后,郭妍独自从房间里走出来。根据视频中的各种迹象来看,谭振国在宾馆期间处于醉酒状态,很难完成强奸行为。
办案民警再次询问郭妍,并明确告诉她:“目前案件存在许多疑点,如果你有意诬告陷害他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但如果你主动讲出真相,警方会依法从宽处理。”
眼见自己的伎俩被警方识破,郭妍思考了一会儿,便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
由于谭振国很少参加员工聚会,郭妍觉得聚餐那天机会难得,必须抓点他的把柄在手里,以后说不定就能用上。因此聚会结束后,她把谭振国扶到宾馆开房,进屋脱了他的衣服,拍下他的裸照,末了还拿着自己的内裤在谭振国身上擦蹭了几下,然后离开宾馆。
自己为升职做了这么多事,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郭妍根本无法接受。她怨恨谭振国,一心想报复他,于是拿出精心准备的“证据”报了案。
澄清真相后,谭振国被立即释放,而郭妍则以诬告陷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郭妍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考虑其投案自首,没有再犯危险性,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郭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郭妍表示不上诉,当庭向谭振国及其家人赔礼道歉。由于她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公司对她离职依法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自以为精明的郭妍,在道德边缘大打“擦边球”,又在法律红线上疯狂试探。她总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中,殊不知已经“出界”。
(注:本文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