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纪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发展比12世纪清晰很多,萨莱诺医学校在这一时期才真正获得法律上的承认。
与萨莱诺有关的第一份官方法令存在于腓特烈二世于1231年在梅尔菲颁布的宪法章程之中。第三卷第45条法令规定了行医许可证的颁发条件,即候选人首先要通过萨莱诺教师们的考试,然后皇室代表和萨莱诺教师共同签署能够证明候选人忠诚和医学知识的证书,由此候选人才能够获得国王授予的行医许可证。
另外,我们至今能够找到国王授予的行医许可证样本,从而能够证实上述法令。许可证是以国王写给某个省或者城市官员的信件的形式,内容大致为这些医生已经通过考试和皇家法庭对其忠诚和医学知识的检验,故准许其行医。
但是,这张行医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收到信件的这个官员所在的城市或地区,且信件中没有提及考试是在萨莱诺进行的。从腓特烈二世的第45条法令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此外,腓特烈二世法令原文中的“inconventupublicomagistrorum”表达的含义是萨莱诺教授医学的教师们应该出席考试,也可以理解为教师们组成了一个考试委员会。那么,“CollegiumDoctorum”则仅仅代表由医生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而并非永久性的组织机构。
第47条法令规定,王国内的每个城镇都由两名药剂师负责药品制造,而在萨莱诺,药品制造则由医学教师监督完成。该法令还规定除了萨莱诺教师,任何人不能教授医学或外科学,成为萨莱诺教师的前提是必须通过通过皇家官员和本学科教师的考试。从这项法令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回想我们在吉尔斯的诗歌中看到,12世纪萨莱诺的学生在其学习生涯的某个阶段开始教书,从而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教师”。吉尔斯甚至还谴责过这种滥用学生的行为,学生还未完善自身的知识储备却已经开始教学,对学生有极大的不利。但是,吉尔斯没有提及任何与师生身份转换相关的程序。
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腓特烈二世极有可能出于消除吉尔斯指出的这种滥用学生的行为而在第一次授予萨莱诺学位之时作出了规定。于是在13世纪,取得教师资格已经成为一种官方行为,只要通过了考试就能够成为教师,但是这一时期还没有发现有文凭的授予。
腓特烈二世于1241年颁布的另一部法律对上述法令进行了补充,编作第46条法令。这条法令并没有提及萨莱诺医学校的名字,但是法令内容与医学训练有关,因此被认为指萨莱诺。法令规定,首先,学生要先学习三年逻辑学,再学习五年医学(包括外科手术在内)。然后,学生必须通过一门名为“iuxtacurieformam”的考试,并出示他的教师关于该生学习时间的证明,方能获得行医资格证。
除此之外,学生还要跟随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一年的医学实践。在五年的医学学习内,法令要求医学教师以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为标准教科书来教授医学理论与医学实践。另外,外科医生必须提供医学教师的证明,表明他至少学习了一年的外科医学,尤其是学习过人体解剖学,才能获得行医资格。
从腓特烈二世颁布的第46条法令中,我们能够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逻辑学是医学学习的基础。这一点其实早在毛勒斯和乌索担任教师时期已有先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萨莱诺学校除了教授医学以外还教授其他学科。这是萨莱诺最早开始出现医学和逻辑学作为医生职业的必修课程的例子,是萨莱诺医学校教学课程的一大发展,这种情况在萨莱诺医学校的后期发展以及意大利其他大学中也普遍存在。
腓特烈于1224年成立了那不勒斯大学。腓特烈的继任者康拉德国王于1252年试图将萨莱诺医学校与那不勒斯大学大学合二为一,从而在萨莱诺建立了一所学科体系更完整、拥有政府授权的大学。所以,从这一时期开始,萨莱诺医学校成为一所“大学馆”。1258年,曼弗雷德国王恢复了那不勒斯大学,并禁止了王国内存在其他大学存在,但破例允许萨莱诺医学院存在,将其恢复至腓特烈二世统治下的地位。
安如的查理一世在位期间,颁布了诸多与萨莱诺相关的法令和文件,萨莱诺医学校的制度发展发生很大变化。首先,这一时期,皇家官员颁发了很多行医许可证,国王还规定,如果没有皇家授予的许可证,任何人不能行医,这项法令也适用于萨莱诺的医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令没有提及获得许可证是否需要通过腓特烈二世法令中要求的萨莱诺考试。
由此可见,查理一世的法令比腓特烈的法令具有更强的政治干预性。在腓特烈的法令中,虽然授予行医许可证的权利仍然属于国王,但是萨莱诺教师参与考试,而查理一世的法令干预了萨莱诺教师的参与权利。此外,在一封于1227年写给地方官员的信件中,国王谴责道有很多没有达到学位标准的学生却获得了医学学位,有损皇室荣誉和萨莱诺的声誉。
因此,国王规定,没有皇家的许可,任何人都无法从萨莱诺取得文科或医学学位,官员应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告知此令,并监督执行此令。我们从这封信件中能够得知两点:一是萨莱诺萨莱诺不仅有医学教师、授予医学学位,而且有文科教师、授予文科学位;二是首次出现了“全体学生在场的会议”,这是后来博洛尼亚大学和意大利其他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的萌芽。
其次,查理一世授予萨莱诺免税权。1269年,查理一世给所有萨莱诺的学生免税,这也是除了康拉德统治下的一小段时期以外,萨莱诺医学校首次成为一所正规大学。1272年有两份重要的文件值得一提,一份由查尔斯二世签署,另一份由查理一世国王亲自签署。
在医学教师佩特鲁斯·马罗诺斯的强烈建议下,这两份文件为医学专业的学生争取到了一些特权。在同年的另一份文件中,国王授予巴塞罗缪·苏拉卡相同的特权,前提条件是他能够出示教师的证明书,以证实他在萨莱诺学习。1276年,医学教师皮特鲁斯·卡普茨克罗法也获得了类似的免税优惠。1280年,萨莱诺医学校的所有医学教师都享有同样的特权。
1280年颁布的两份文件非常重要。第一份文件是国王给萨莱诺医学教师詹姆斯·尼加姆斯的信件,其内容为准许彼得罗尼乌斯·马兰克鲁斯获得医学学位。马兰克鲁斯是一位逻辑学教师,已经修完医学课程,提交了萨莱诺教师的证明书以证实其参加了辩论、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也通过了皇家法庭的两名医生的考试,现在想要申请医学学位。
国王批准了马兰克鲁斯的学位申请并示意尼加姆斯在所有教师和学生的见证下举行授予仪式,授予马兰克鲁斯医学学位。随后,马兰克鲁斯宣誓并承诺毕业后的16个月内在萨莱诺教书和举行辩论会。
从这份文件中,我们能看到一些细节。第一,逻辑学教师同时也是医学教师。根据法令,萨莱诺也教授逻辑学,逻辑学的教师在修完医学课程并出示相关证明以后获得了医学学位,从而成为医学教师。这种情况意大利大多数大学中很常见。
1280年颁布的第二份文件是查理一世的法令,这是萨莱诺医学校的第一份正式法令,法令正式确认该校为一所医科大学。法令还规定了学士学位授予制度。首先,如果候选人已经获得了文科学位,那么需要学习40个月医学,否则必须学习56个月医学。
其次,候选人必须参加过辩论、修完两门课程,还需要在萨莱诺参加考试,再向皇家法庭出示教师们关于上述要求的证明书并通过皇家法庭的再次审核。然后,候选人宣誓承诺在萨莱诺任教16个月。
除此之外,学士候选人还必须参加至少一门提奥菲卢斯或者菲拉雷托的课程、学习以撒的四篇论文以及《药学》和《牙科法则》剩余部分的课程。这项法令与1278年颁布给那不勒斯的法令几乎相同,课程目录显然来自几年前颁布的巴黎法令。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萨莱诺医学校正式建立以后的课程设置并无创新,因为毛勒斯早已在评注中使用过这些课程。
总之,萨莱诺医学校在13世纪以法律形式正式成为一所“大学”,而且有了明确的行医资格证和学士学位授予制度,是该学习组织结构发展历程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