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办案团队,由三名员额检察官、二名检察官助理、二名书记员组成,在市院第二检察部的精心指导下,在本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展现能动司法、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专业化检察官形象。团队成员曾获山东省优秀公诉人、齐鲁最美检察官、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多项荣誉。
高质量办理大案要案。团队成立以来,参与办理了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受贿案、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刘茂德受贿案;办理了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莱州大队原大队长张春林受贿案、菏泽市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侯显军受贿案、菏泽市铁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培华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等多起社会影响力大、重大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均与监委对接做好提前介入工作,严格从事实、证据、法律角度提出书面介入意见,主要介入意见均被监委采纳。从提前介入到出庭公诉等环节均严格依法办理,充分体现案件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办理的魏斌挪用公款案、付群贪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办理的翟效思玩忽职守、受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全方位服务自侦案件。树牢全院一盘棋理念,认真做好检察机关侦查案件提前介入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相关工作,关口前移,派员参与案件线索研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研究论证疑难复杂问题。2021年检察机关侦查的4起公安机关、法院干警玩忽职守案,均依法提起公诉,且所办案件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和情节等均得到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均认罪服法,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落实市院创新项目“五实教学法”。我院是市院“五实教学法”创新项目的试点院,为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适应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需求,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实行案件办理“传帮带”,在职检条钱形成“师徒结对”3对。去年以来,本院具有厅局级职务犯罪办案经历的检察人员4人,具有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办案经历的检察人员9人,分别较前3年总数增加300%、125%,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延伸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与追赃挽损并重。办案团队积极响应上级院号召,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在办理李洪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时,通过向李洪春家属释法说理,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敦促其退赃退赔25万元,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三是深入社区警示宣讲,为两委换届贡献力量。以基层“两委”换届为契机,深入社区、乡镇,对社区新任干部及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宣讲3场次,参与党员干部百余人。
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检察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密切配合监委正风反腐,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团队坚持正规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有效提升整体业务水平。立足新时代新形势,团队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核心能力建设,以过硬的业务素能在新的起点上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冯淑庆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