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小编于贺)“今日我想和大伙儿共享几个数据,18岁、16岁、14岁和12岁。是否有同学们能跟我说,以上哪一个年纪必须负法律责任呢?”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官姜博从刑事责任年龄区划下手,为长春第一五一学校的120多名小学生授课了一堂栩栩如生的普法教育课。
姜博以刑事责任年龄区划、电信诈骗罪的关键种类、普遍的违法犯罪个人行为三个层面为主导线,正确引导学生们学习历史专业知识。
“大伙儿是否有接到过假冒唱歌选秀节目节目组的诈骗信息?”姜博话音未落,就会有许多小孩表明尽管接到过这类短消息,但不知道怎么看待。姜博融合工作上碰到的实际案子,向学生们客观性复原了犯案全过程和方式,使它们对财会人员拥有操作系统的认知能力。“互联网补单行骗、连接型行骗、娱乐节目得奖行骗是三种较为常用的行骗方法,但也是能防可控性的。学生们只需保证不听信甜言蜜语和权益引诱、不透露私人信息、不转帐给路人,立即警报,就可以合理避免上当受骗。”
课后练习,姜博对小编说:“检查官不但要在一线冲峰审理案件,更要时时刻刻将普法教育的种籽撒播在校园内,让青少年们不迈入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