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12月14日电 (王淑艳)南宁市海关缉私局14日通告,广西钦州市初级法院对东兴海关缉毒大队此前查办的一起走私农副食品、骗领进出口退税案子做出一审判决,评定杨某某、周某某等14名被告方犯走私一般货品物件罪、骗领进出口退税罪,各自被判刑期三年至无期不一,处以相对应罚款。
在其中,首犯杨某某数罪被判无期,死刑缓期执行终生,处以收走本人所有资产。据了解,这也是广西防城港市建市至今因走私一般货品物件罪被被判刑格最大、有期徒刑最多的法律案例。
被告杨某某等人涉及案子系东兴海关缉毒大队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侦查查办。经人民法院审判评定,以杨某某为代表的走私、偷逃税犯罪团伙,与河南省、湖北省、广西省等地数十家农副产品加工公司勾结,以平菇、黑木耳、茶等农副食品为“游戏道具”,根据签署虚报外贸合同的方式将其出入口至越南地区、香港,后根据边境线走私犯罪团伙私运入关。为此方式多次循环系统生产制造虚报付汇清算骗领我国出入口退税款,与此同时偷逃进口的税金。该犯罪团伙自2017年4月至事发,共代理商出入口农副食品1026柜(批),骗领我国出入口退税款2.23亿人民币,偷逃应纳税金2.65亿人民币。
图为指认涉案人员货品当场。 南宁市海关缉私局供图据缉毒警察详细介绍,此案被列入中国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督办案子,并被广西自治区人民法院、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南宁市海关缉私局协同挂牌督办,此案的查办强有力促进了全国各地2020-4税收大会战系列产品案子查办过程,获国家公安部通令嘉奖。
南宁海关表明,走私违法犯罪不但搅乱一切正常社会秩序,危害企业登记合法权利,并且导致中国税收外流,危害人民的利益。农业产品走私一直以来全是中国海关打压的关键,缉私警察做为国境守卫者,将自始至终用打压走私违法违纪主题活动的身体力行贯彻“人民至上”核心理念,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确保人民平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