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于某两个人安全驾驶超重大货车回京。为躲避查验,两个人将车里的沙料乱倒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及一部分主道路上。近日,北京第三初级法院对本案做出审核判决,两位被告因涉嫌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各自被判刑刑期一年零十个月和一年零三个月。
2020年10月5日晚,贺某、于某两个人从河北安全驾驶超重货运车沙料前去北京房山区,计划绕路躲避监测站回京,但因进错路面无法完成绕路以绕开监测站的目地。
为躲避超载处罚,贺某挑唆于某在高速公路的马路边卸掉一部分沙料,但因于某过度焦虑不安,立即将一白车身沙料所有乱倒在了紧急停车带及一部分高速公路主道路上,接着两个人驾驶逃逸。当日,这种沙料被高速公路管理方法公司员工发觉清运垃圾并警报解决。
经现场勘查,这种沙料总共65.8吨,贴近地面色调,在深更半夜视野标准欠佳的情形下足够使经过车子产生坍塌、损坏的风险。案发后恰逢返京高峰期,交通量大,这种沙料占有了紧急停车带及一部分高速公路主道,导致交通堵塞。
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后觉得,贺某、于某的个人行为具有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由于贺某、于某归案后可以如实供述所违法犯罪行,有投案自首剧情,已付款沙料垃圾清运费用,认罪认罚,依规对两个人缓解惩罚。由此,人民法院以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各自被判贺某、于某刑期一年零十个月和一年零三个月。于某以定刑太重为由起诉至北京三中院。
北京三中院审判后觉得,一审人民法院依据贺某和于某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和针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水平所做出的宣判,判罪及法律适用恰当,定刑适度,应予保持,故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大法官庭后表明,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就是指故意毁坏路轨、公路桥梁、隧道施工、道路、飞机场、河道、灯塔、标示或是开展别的破坏活动,足够使列车、车辆、电动车、船舶、民用飞机产生坍塌、损坏的违章行为。
此案中,于某和贺某向高速路乱倒沙子,毁坏高速路的常规应用作用,足够使车子产生坍塌、损坏的风险,其个人行为均已组成毁坏交通安全设施罪。大法官提示,日常道路运输中,广大群众理应严格执行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安全出行,安全文明驾驶,确保自身和其他人的自身和资金安全。
本报讯记者 徐伟伦
专升本报名报道员 赵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