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别人肯定有两种可能同妻为何不被世俗所承认,观点一:本人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就是不被领导或身边人理解,找一些不正当的理由,违背事实真象故意否定,任何人遭遇到这种极端情况,确实无可奈何,最令人伤心难过,遇事要认真思考,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化解矛盾,变被动为主动解决难题。
观点二:遇事做得不错,处理问题也适当但同样不被认可,这样的情况就从自身再找找问题,办事还有不够完美的地方,认清现实做好了不骄傲,错了的地方勇敢承担并加倍努力,坚持真理最后的胜利属于你。
支持恋爱自由,也坚决维护天然性取向,但这句话我不认同。
“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能说是社会理性选择,只是人民思想更开明、包容性更强,是社会趋向成熟的表现。
个人角度从个人角度来说,我投支持票,原因有三: 1、爱值得歌颂 ;2、不侵犯他人权益 ;3、不关我的事。
一、爱值得歌颂
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一个亲近的学弟性向与众不同。后来工作关系,认识和接触了更多性少数群体的朋友。他们和异性恋群体,除了性向,没什么不一样。
不少人和恋人在一起多年,关系稳定就差一张纸来证明。在我看来,比一些跟着季节换恋人,结婚像过家家的异性恋,对待爱情和双方关系认真多了。
大家都知道“断袖之癖”的由来吧?
汉哀帝与心上人董贤同榻而卧,哀帝欲起,却发现广袖的一截被董贤压住了。他见董贤仍在睡梦中,便不忍叫醒他,让人拿来小刀将自己的袖子给裁了下来,从而有了专门形容同性关系的断袖之癖。
这样的情谊,我们异性恋者也很羡慕吧?有人那么在乎你,连打扰你的睡眠都不忍心。
得知这个典故的当下,只想对汉哀帝喊一句:“虽然不认可你的恋爱脑式治国方式,但为你对心爱的人的维护点赞,捍卫你爱同性的权利。”即使我们至今无法判断,董贤是真爱他,还是仅仅为了讨好他。
二、不侵犯他人权益
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因为自己站在多数人群这边,就藐视、压迫小众,实在幼稚得很。
比如大多数人喜欢吃麻辣锅,你喜欢酸菜锅,原本只是个人口味不同,别人却因为你是少数、是弱势而指责你,鄙视你,排斥你。既然有酸菜锅,就代表会有一定量的人喜欢吃,存在即合理,即使是少数。
他们只是喜欢吃酸菜锅而已,没有侵犯我们爱麻辣锅的权益,所以也轮不到我们来对他们指责、非难、指手画脚。
三、不关我的事
我很赞同蔡康勇的一句建议:人可以活得稍微冷漠些。
那些和你无关的别人的性取向,就不要那么热衷去指手画脚了。毕竟社会上,和你想法相悖,不能如你所愿,你所看不惯的人、事、物多了去了。
同性恋就是那样客观存在着,无论你认同与否,喜还是不喜。
性向是天生的这件事至今没有强有力的悖论,作为性少数群体他们也没得选择。
就好像你不能让一个异性恋者去爱上同性一样,同性恋也无法爱上异性,一定要强迫如此,只会产生更多“骗婚”的社会案件。
这是大家希望的吗?显然也并不是当初干预的初衷了。(不要提那些觉得时髦好玩儿而去尝试同性恋爱的人,他们只是当做儿戏,而且非常不尊重性少数群体)
社会角度而从社会发展角度,这支持的一票就不是那么容易投下去。有太多要分析、要顾虑的因素, 这里仅说一点。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 原因之一是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生孩子,长此以往,社会老龄化会越来越重。所以得出台政策,鼓励愿意生的人多生,去维持新生儿数量,保持社会的新鲜活力。
人口专家梁建章博士,有一段关于中国社会人口问题的假想论述:他以某现场的人数为抽样对象,发现其中50%的人是来自二胎家庭,说明上一辈人只有1/4的人生了2胎,就算假设剩余的人都生了一胎,每对夫妻的平均生育率也只有1.25个。
但事实上,还有不生的家庭存在,加上不婚不育的群体,平均生育率只有1.1个左右。
在人口学中,1.1的生育率是意味着每代人会减半,如果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100年以后后,中国人口就会少于美国(美国现在一个家庭普遍3个孩子左右),而30代人以后,中国就会少10亿人口。
就是说,如果不改变现状,按照目前的生育率或持续走低不采取措施,几十代以后就没有中国人这个种族了。
所以此阶段我们急需鼓励生育,而同性婚姻则是生育计划的一道坎儿。
于是,即使我们的社会包容度够了,年轻一代人大多数也能接受和正视同性恋爱关系,却暂时还无法推出相关法律来承认这样的关系。
这是社会的理性,永远需要考虑大局,不能因为少数而停留。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种社会理性选择”这一说法我不认同,但我捍卫性少数群体的恋爱自由。
如果再有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您支不支持”的投票,我还是会投上赞成的一票。人生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而活,每个人也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
这张纸应该为需要它的人而存在,而不是只为大众群体存在。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期待您的交流。也欢迎来看我的一篇文章《不是妖怪,只是小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