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深入解读《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汪凡,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瑞卿,介绍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4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这是我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为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指示要求,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深入解读《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汪凡,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瑞卿,介绍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进行解读。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闫喜春:
各位媒体界朋友:
大家上午好!4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对“40条”给予充分肯定,指出“40条”是我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为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阳生书记要求要把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体现并落实在政法工作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法治保障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去年12月,阳生书记在综改示范区调研时,发出了将转型综改进行到底的坚定号召,特别是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后,省委政法委深刻领会,积极跟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同志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要紧紧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全省大局、创优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紧密围绕强化服务发展的精准度、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增强服务发展的有效性等三个方面,制定并落实好“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对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我们深入研究,反复修改,并征求了省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厅、商务厅、工商联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了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40条”措施。
“40条”的出台,既是对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经验、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对新形势下我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规范。突出了“细”和“实”两个特点,“细”主要体现在“40条”全文包括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实”主要体现在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理念导向、政策导向、行为导向,指导大家干什么、怎么干,必将有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精准度、有效性。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概括来讲就是要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
一是在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中,提出要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二是在健全6项机制中,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三是在开展7项行动中,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7个保障重点中,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
五是在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是在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中,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总之,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是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全省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最终要看结果,见实效。全省政法机关将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优良法治环境,护航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交出合格答卷!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闫喜春同志的解读。
下面,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瑞卿作介绍。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翟瑞卿:
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省委政法委制定的《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为全省法院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若干措施》相关精神,省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30条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质高效地服务保障我省转型发展、项目落地、改革深化、创新驱动。
一是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暴力讨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侵吞霸占资产、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集资诈骗等危害社会秩序、破坏招商引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二是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审理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破产重整、投资贸易、涉民生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鼓励和包容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释放市场经济生产要素,支持企业改革,助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是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重大项目落地、园区承接和大都市大县城建设等方面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行政案件,依法补偿到位,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坚决纠正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环节的不作为、不规范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行为,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四是着力精准实施强制措施。要以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树立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对涉及招商引资、转型项目,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五是着力打造集约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讼服务集成建设,打造全天候、全地域、全流程的智能化服务平台,实现立案、导诉、信息查询、文书送达、诉讼费缴退等业务“一网通办”,提升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获得感。
六是着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继续深化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改革的全面公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审判流程信息网、庭审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开裁判文书、执行、审判流程和庭审直播,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翟瑞卿同志的介绍。
下面,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作介绍。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崔国红:
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服务省委中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我们的首要政治责任。在今年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我们围绕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对全省检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次省委政法委出台《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对做好全省检察工作提出了更实目标、更高要求,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努力“跟得上”“落得实”。
为确保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新理念引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将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要求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办案中绝不搞一刀切、一风吹,而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把握司法政策,合理发挥检察职权,努力通过办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发展。
二是求极致态度。检察机关办案绝不止步于“结案了事”,而要追求解决问题。对于服务企业发展,我们已经启动“十个一”专项行动,努力通过送法入企、风险指引、帮助补漏建制、协调解决困难等方式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负责任、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把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三是“三个效果”标准。我们将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类案件,轻轻重重,当宽则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及时发布服务发展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办案指引。
总之,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将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向省委和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崔国红同志的介绍。
下面,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汪凡作介绍。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厅长 汪凡:
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全省公安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深化警企联动联防,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依托“一企(工程)一警”联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治安问题和实际困难,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企地、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企业创建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部署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将对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重拳出击、深挖细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假售假贩假等犯罪行为,全力保护本土品牌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进企业、进厂矿、进商铺”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涉企诈骗等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格执行《关于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采取提级审核,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妥善处理企业来信来访,将涉企业来信来访优先纳入领导阅信、接访范围,推动涉企业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力整治治安乱点,净化企业周边环境。加大企业周边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场所、机修厂、宾馆洗浴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日常巡查,依法查处、取缔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规违法场所。强化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深入开展项目工程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维护良好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是全面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效。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精准服务企业平台,实现公安机关服务企业106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通过“网上110”和投诉举报模块,搭建企业与公安机关直接对话的桥梁,对企业举报的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和落地查证,全力做好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工作。积极推进“一门通办”试点,让企业办事“不找警种,不分地域”“一窗通办、一门通办”。针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省公安机关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在证照办理、车辆通行、物资运输、安全生产等方面提供服务和便利,让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山西公安“精准、主动、创新、高效”的服务。
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汪凡同志的介绍。
下面,请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作介绍。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
副厅长 李云涛:
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今天,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其中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17项,占到总任务的42.5%。省司法厅着重从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方面是法治保障,另一方面是法律服务。
一、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良法善治,抓好地方立法工作。今年由我厅审核和推动的地方立法项目包括《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和《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禁毒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立法项目的制定和出台,对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和改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要加强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完善切合我省实际的规章制度体系。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
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下大力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仲裁、人民调解等工作,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在全省打造一批普法基地,继续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目前法治公益宣传进乡村等重点普法活动也已经全面铺开。
二、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开展一系列专项服务行动。
一是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已组织58家律师事务所对接58个贫困县(包括近两年已经脱贫摘帽的县),提供法律服务,对老百姓最直接的实惠是,凡涉及贫困户的相关案件,一律予以法律援助。
二是继续深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2019年该工程共解答法律咨询38万人次,收到了良好成效,今年仍要继续推进。要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善“12348”热线咨询平台建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网上调解、法律咨询、公证办理、律师聘请和司法鉴定指引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三是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省级“人才库”工程。我们将积极支持外籍律师“走进来”,担任我省律师事务所顾问,探索法律服务业对香港、澳门地区开放,进一步扩大涉外公证等合作。同时还要鼓励我省律师“走出去”,建立健全涉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程。进一步明确具体精简事项、办事指南,能网上办理的一律推行“一网通办”,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多次跑、多头跑、办事难问题。
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围绕转型大局,紧跟“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统筹做好依法治省工作,履行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责,全面担负起政治责任,为我省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感谢李云涛同志的介绍。
下面开始回答记者的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法制日报记者:
省委政法委《若干措施》第一条就提出要把“审慎、谦抑、善意”等办案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环节中,省检察院崔检察长刚才也提到检察机关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工作,请问,对于落实“审慎、谦抑、善意”等办案理念,检察机关有哪些具体打算和措施?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崔国红:
谢谢你的提问。对于这个问题,我从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客观公正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检察官办案理念,要做到客观公正,就必须做到审慎、谦抑、善意。具体来说,审慎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谦抑就是以最小的国家权力投入获得最大的办案效果;善意就是保持对企业和个人权利的尊重。只有做到审慎、谦抑、善意,才能说案件办理是扎实客观的,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也才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服务经济发展不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检察机关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严格落实“审慎、谦抑、善意”等办案理念。结合《若干措施》来说,我们要以更大力度来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要向公安机关提出客观公正的检察意见;案件进入检察环节以后,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案件办理后要进行总结分析,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帮助企业补漏建制,促进守法合规经营。
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
请问省法院翟院长,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活动中如何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如何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翟瑞卿: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活动中既要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要注重保障企业的生产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就是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不是必须冻结、查封银行账户的,可以为被保全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时,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在执行中,要合理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适当增加财产变卖程序适用情形,最大限度实现财产真实价值;要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相关制度,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时,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企业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纳入失信名单。同时,要畅通惩戒措施救济渠道,探索建立惩戒分级分类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汪凡副厅长,您好!我是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的记者。我是山西公安“一网通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的“忠实粉丝”,这个平台一上线,我和身边朋友就马上注册使用了,对“一网通办”平台的使用体验非常满意,特别是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以前需要跑派出所很多次才能拿到的证明,通过“一网通办”不到2分钟就能拿到手,特别方便!我想问的是,上线快2年了,“一网通办”平台有没有什么新的发展?谢谢!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厅长 汪凡: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的使用和支持!经过两年的建设和发展,山西公安“一网通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在用户数量、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发挥了巨大效能。
通过山西公安大数据的支撑,今年3月13日,山西公安正式启动了派出所“一门通办”综合服务,全省的1325个派出所都将可以办理治安管理和交管业务,其中439个派出所还可以办理出入境业务。此次“一门通办”改革下放到派出所的17项交管业务,占交管业务总量的76%,其中,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驾驶证现场打印、立等可取;下放到派出所的5项出入境业务,占出入境业务总量的91.6%。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共有出入境窗口12个,“一门通办”推开后,太原市办理出入境业务点达到121个。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可以不分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全省通办,做到“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一网通办”平台与公安政务服务派出所“一门通办”服务,已经构成了线上线下“山西公安为民服务体系”。
两年来的“放管服”改革实践,使山西公安政务服务改革的系统集成效应逐步显现,各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体制机制成果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山西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注入了强劲动力。下一步,山西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出更多、更实、更细的便民利企举措,为落实我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安政务服务。
谢谢 !
山西法制报记者:
刚才省司法厅李厅长讲到,要为“四为四高两同步”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请问在推动“四高”当中的高品质生活方面,司法厅将有哪些重点安排?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
副厅长 李云涛:
首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司法行政机关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就是要为老百姓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我们要重点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深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这项工作已经连续两年被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它的好处一是免费,不用老百姓花钱;二是不用出门就能咨询,三是24小时可以随时进行,不管在哪里,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登录山西法律服务网,就可以解决。今年疫情期间,我们就通过热线和网络平台,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2.1万人次。
第二件事,是继续开展法律扶贫专项行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专项行动,不仅要为贫困地区群众做好法律服务,还要从根本上提高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能力。我们从全省遴选36家,各市从本地遴选22家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分别和36个国定贫困县、22个省定贫困县的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共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帮助当地律师行业发展壮大。这些贫困县中,有一部分已经脱贫摘帽,但后续的帮扶工作我们还会继续做下去。
第三件事,是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将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推出“三个一批”创建成果。一是推动建设一批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宣传阵地;二是组织拍摄一批微视频,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三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在广大农村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
欢迎媒体朋友们多关注、多报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水平。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非常感谢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5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来源:山西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