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信息公开为关键的股票注册制改革创新规定。29日,中国证监会拟定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并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
《指导意见》关键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基本准则。坚持不懈以投资人要求为导向性,达到不一样类型的投资人的多样性要求;坚持不懈精准施策,强化措施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公开品质;坚持不懈综合性强化措施,产生业务协力。二是催促外国投资者及中介服务回位尽职,编写与定编高品质的招股说明书。外国投资者及有关工作人员理应保证 招股说明书內容真正,精确,详细,并依规相互配合中介服务开展工作;各中介服务理应回位尽职,依照职责权限用心进行招股说明书编写与编制管理。在编写招股说明书时,外国投资者及中介服务理应降低合规信息内容和沉余信息内容,紧密联系外国投资者本身特性开展公布,并重视提升招股说明书语言表达理解和排版设计。三是充分运用行政部门管控,自我约束管控和销售市场约束机制功效,正确引导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公开品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和证交所理应根据提升审批正确引导,完善制度标准等方法,产生业务协力,正确引导外国投资者及中介服务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公开品质。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制度,保证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公开品质相应措施落地落实。(总服务台记者 沙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