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单位搭建依法查处骗领医保基金案子行刑衔接体制
专家认为统一医保基金违法违纪表现评定限度保证同案同判
□ 本报讯记者 侯建斌
医保基金管控工作中已经向深度推动。
国家医保局、国家公安部近日协同公布《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各个基本医疗保险行政机关、公安部门十分重视依法查处骗领医保基金案子行刑衔接工作中,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骗领医保基金违法违纪个人行为,进一步守卫好广大群众的“看病钱、血汗钱”。
国家医保局相关责任人强调,《通知》是国家医保局、国家公安部融入医保基金管控新形势下发展趋势,推进医疗保险单位与公安机关在会商体制、案件线索通告、资源共享、主题教育、奖惩机制等领域的合作相互配合的实际措施,借以加快建设医保基金行政处罚法与刑事案件司法部门有机化学对接、互利共赢的运行机制,持续保持打压行骗医保基金违法违纪个人行为的高压态势。
中国政法大专家教授张卿觉得,在打压骗领医保基金违法违纪的环节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司法部门是这两种不一样的稽查方式,根据健全这二种方式的对接应用体制,可以加强对潜在性和实际的违规行为人的威慑,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保养医保基金安全性和社保缴纳人的合法权利。
基本抵制诈保高发局势
近些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公安部大力加强合作,一同打压骗领医保基金的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基本搭建起打压医疗保险诈骗诈保的高压态势,医疗保险诈骗骗取案子普发、高发的情况获得基本抵制,医保基金管控作业获得一定成果。
“但医保基金管控局势仍然不容乐观,行骗医保基金违反规定案子依然经常发生。”国家医保局相关责任人直言,河北成安县、山东单县医疗保险诈骗骗取案子等,警告大家打压行骗医保基金违法违纪个人行为的目标依然十分艰巨,必须狠下功夫。
《通知》恰好是在这里情况下发表的。中国政法大民商经济发展法学系专家教授、社会法研究院院长娄宇说,医疗保险行政机关监管基本医疗保险股票基金必须与其它单位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特别是在要与公安部门创建沟通协调、案子移交等体制,搞好行刑衔接工作中。
娄宇进一步强调,一直以来,因为欠缺法治保障,这套体制在中国的运作实际效果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行政单位与公安部门对违规行为的确认标准规定不统一,并且因为后者欠缺专业技能,通常无法分辨前面一种转交案子的特性,许多案子只有没有下文;另一方面,公安部门警务人员比较有限,在没法对案子判定的条件下,更为欠缺立案侦查、侦察和依法查处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