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工勤人员都有正式的编制公安内部有事业编辅警吗,属于公职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
首先,介绍一下公职人员的概念。公职人员的概念出自2018年施行的监察法,指的是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等等。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中的工勤人员自然属于公职人员。
其次,介绍一下工勤人员的概念。通常,我们所说的工勤人员有两种,一种是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另一种是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虽然二者都有正式的编制,但都不是干部身份,而是工人身份,因此,行政工勤人员不纳入公务员的范畴。
目前,所有的行政工勤人员都是历史遗留产物,已经不再对外招录,人员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每退休一人,就核减一个编制,等老一代人全部退休后,就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而事业工勤人员略有差异,虽然不再对外招聘,但人群还在逐渐扩大,主要是安置退役军士(士官)。
因此,如果你说的是公安机关的工勤人员,属于公职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如果你说的是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属于公职人员,但也不属于公务员。
然后,谈一下工勤人员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两种工勤人员都是正式的在编人员,工作的稳定性毋庸置疑,该有的福利待遇也不会落下。除了工资收入比公务员、事业干部低一截外,也都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都有职业年金、公积金,行政工勤人员还有相应的车补。
但是,工勤人员的发展空间是很狭窄的,按照目前的政策,工人身份无法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职业天花板是固定的。
正常情况下,二者只能走技术等级晋升的路线,从普通工到初级工(技术工五级)、到中级工(技术工四级)、到高级工(技术工三级)、到技师(技术工二级)、到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
其中,行政工勤人员会比较尴尬,由于不属于公务员,也就无法参加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而事业工勤人员稍好一些,有机会转岗到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虽然转岗不转身份,依然不能提拔,但是可以享受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的工资标准,收入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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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在编在岗人员使用的编制主体是行政编,即警察专项编制,不过这两年也在招录事业编民警补充机关和一线力量。既然是事业编,肯定有岗位之分,有的定管理岗,比如办公室文员,有的定专技岗,比如信息中心的技术员,按照各自不同的体系晋升待遇。
以上主要是指机关部分的事业民警,如果是分配到支队或下属派出所的事业民警,比如部分有事业编制的辅警,不论在什么岗位无一例外都需要出警、执勤、备勤,和其他公务员编制的民警一样加班加点,干同样的活,却无法享受同样的待遇,比如车补,比如警衔补贴,各类收入加起来事业编制的民警一个月保守要比公务员编制的民警少一千多元,对于拿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是不小的差距。
因此如果有可能,尽量考公务员编制的民警,不要考事业编民警。确实无法上岸正式民警,退而求次考事业编民警也是一种选项,毕竟不管怎么样都是正式在编人员,稳定性没有问题,而且还是在公安机关这样的制服单位,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长远来看,对个人和家人的工作生活有一定的好处。